一、总体要求
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建立更加符合临床实践要求、科学有效的考试招生机制,推动构建临床医学人才“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培养体系。推进分类考试,实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更好地适应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特点和选拔培养要求。促进科学选才,针对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和临床医生职业特点,改革考试内容,进一步突出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查,加强考查实效性,促进优秀临床医学专门人才脱颖而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充分发挥招生单位和导师的作用,同时建立有效约束机制,保障选拔质量。落实医教协同,贯彻临床医学人才“5+3”培养模式改革要求,实现研究生教育和职业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推动医教融合、协同发展。保障公平公正,进一步严格监管,落实并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切实保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