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
(一)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的含义与方法
短期偿债能力变动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变强和变弱两种情况。
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是关于企业报告期的实际短期偿债能力较一定对象和一定标准的变动方向、变动程度、变动合理性所进行的判断与评价。
在分析方法方面,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与短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其相同之处是均采用比率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不同之处是短期偿债能力变动不是人的主观感受而是比较的结果,且比较的对象不是其他企业而是企业自身。所以,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使用的比较标准除了经验标准外,还有历史标准和预算标准。
当财务分析的目的在于发现企业报告期的实际短期偿债能力较基期实际短期偿债能力的变动情况时,需要使用历史标准。当财务分析的目的在于发现企业报告期的实际短期偿债能力与报告期的计划(预算)短期偿债能力的变动情况时,需要使用预算标准。使用预算标准的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也称为短期偿债能力的预算完成情况分析。
(二)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的具体操作与判断和评价标准
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也要使用表示短期偿债能力的所有指标,即资产债务关系及其所属指标、收益债务关系及其所属指标和现金流量债务关系及其所属指标。
1.资产债务关系指标分析
利用资产债务关系指标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就是将本企业营运资金、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与基期实际数值或报告期预算数值进行对比,并根据比较结果对企业报告期各项指标值与其合理数值的接近程度做出判断,进而对企业报告期短期偿债能力的变动方向和变动合理性做出评价。
营运资金指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大于0,且较基期实际数值或预算数值更大,说明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证程度提高,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变动合理。
流动比率指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较基期实际数值或预算数值更加接近于2,说明报告期的该指标值更加合理,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变动合理。
速动比率指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较基期实际数值或预算数值更加接近于1,说明报告期的该指标值更加合理,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变动合理。
现金比率指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较基期实际数值或预算数值更加接近于0.2,说明报告期的该指标值更加合理,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变动合理。
依据上述分析操作,为完成利用资产债务关系指标对案例企业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不但要计算该企业营运资金、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还要计算各个分析指标的基期(报告期前1期)实际数值,通过比较分析来说明利用资产债务关系指标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的整个过程和分析结论。
在短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中,已经计算得到了该企业报告期营运资金指标的实际数值为8 192万元,流动比率指标的实际数值为1.41,速动比率指标的实际数值为0.37,现金比率指标的实际数值为0.17。此时,只需计算得到各个分析指标的基期实际数值,就可完成对该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
由表2-1的资产负债表可知,该企业基期的流动资产为20 55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3 782万元、应收款为159万元、预付款项为1 784万元、其他应收款为1 494万元、存货为13 333万元,流动负债为12 965万元。据此可对该企业基期的速动资产、现金类资产和营运资金、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做如下计算,并对该企业报告期短期偿债能力的变动情况做出相应的分析判断和评价。
基期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20 552-13 333=7 219(万元)
基期现金类资产=速动资产-应收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7 219-159-1 784-1 494=3 782(万元)
基期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0 552-12 965=7 587(万元)
为了方便比较,现将以上关于各个资产债务关系指标的基期计算结果和在短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中关于各个资产债务关系指标的报告期计算结果汇总,如表6-4所示。
表6-4 资产债务关系指标的基期数值与报告期数值汇总表
从表6-4所列示的数据可以看出,该企业报告期较基期除营运资金指标由7 587万元上升至8 192万元之外,其他指标均有所下降,使其与合理数值的距离加大。其中,流动比率与合理数值2的距离由基期的0.41(即2-1.59)加大到报告期的0.59(即2-1.41),速动比率与合理数值1的距离由基期的0.44(即1-0.56)加大到报告期的0.63(即1-0.37)。现金比率的变动更为特殊,由基期的超过合理数值0.09(即0.29-0.2)变为报告期低于合理数值0.03(即0.17-0.2),变动幅度高达0.12。(https://www.daowen.com)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说明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对流动债务偿还的保证程度降低,不能偿还债务的可能性增大。现金比率相对于合理数值的反方向变动,说明现金类资产由能够保证流动债务的偿还变为不能保证流动债务的偿还。综合以上事实,对该企业报告期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的基本结论是:较基期有所减弱,短期偿债能力变动不合理。
值得强调的是,营运资金指标报告期较基期有所提升,使流动资产对流动债务偿还的总体保证程度提高,这一事实也说明该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中包含着向好的元素。如果该企业能够加大产品销售力度,实现非速动资产向速动资产转化,优化速动比率;加大处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力度,实现非现金资产向现金资产转化,优化现金比率,就可以遏制短期偿债能力减弱的势头。
2.收益债务关系指标分析
利用收益债务关系指标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是将本企业收益流动债务比率、收益债务本息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与基期实际数值或报告期预算数值进行对比,并根据比较结果对企业报告期各项指标值与其理论数值的接近程度做出判断,进而对企业报告期短期偿债能力的变动方向和变动合理性做出评价。
收益流动债务比率和收益债务本息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大于1,且较基期实际数值或报告期预算数值超过1的程度增大,说明企业报告期收益对短期债务的保证程度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变动合理。
与资产债务关系指标分析一样,为完成利用收益债务关系指标对案例企业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不但要计算该企业收益流动债务比率和收益债务本息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还要计算它们的基期(报告期前1期)实际数值。
在利用收益债务关系指标进行的短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中,已经计算得到了该企业报告期收益流动债务比率和收益债务本息比率的实际数值分别为0.099和0.098。此时,只需计算收益流动债务比率和收益债务本息比率的基期实际数值,就可完成对该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
由表2-1的资产负债表可知,该企业基期(报告期前1期)流动负债的期初数值为6 806万元,期末数值为12 965万元。由表3-1的利润表可知,该企业基期(报告期前1期)的利润总额为1 194万元,利息(财务费用)为50万元。据此,可对该企业基期的收益流动债务比率和收益债务本息比率做如下计算,并对该企业报告期短期偿债能力的变动情况做出相应的分析判断和评价。
为了方便比较,现将以上关于各个收益债务关系指标的基期计算结果和在短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中关于各个收益债务关系指标的报告期计算结果汇总,如表6-5所示。
表6-5 收益债务关系指标的基期数值与报告期数值汇总表
从表6-5所列示的数据可以看出,该企业收益流动债务比率和收益债务本息比率的基期实际数值和报告期实际数值均小于其理论数值1,说明该企业基期和报告期的短期偿债能力均较弱。从报告期与基期比较的角度看,该企业的收益流动债务比率和收益债务本息比率均有所降低,使其与理论数值的不利程度加大。其中,收益流动债务比率与理论数值1的不利程度由基期的0.874(即1-0.126)加大到报告期的0.901(即1-0.099);收益债务本息比率与理论数值1的不利程度由基期的0.875(即1-0.125)加大到报告期的0.902(即1-0.098)。
收益流动债务比率和收益债务本息比率与其理论数值不利程度加大,说明经营收益对流动债务本金偿还和全部债务利息支付的保证程度降低,不能偿还债务本息的可能性增大。据此,对该企业报告期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的结论与前述利用资产债务关系指标分析的结论相同:较基期有所减弱,短期偿债能力变动不合理。
3.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分析
利用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是将本企业现金流量流动债务比率、现金流量债务本息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与基期实际数值或报告期预算数值进行对比,并根据比较结果对企业报告期各项指标值与其理论数值的接近程度做出判断,进而对企业报告期短期偿债能力的变动方向和变动合理性做出评价。
现金流量流动债务比率和现金流量债务本息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大于1,且较基期实际数值或报告期预算数值超过1的程度增大,说明企业报告期现金流量对短期债务的保证程度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变动合理。
就M股份有限公司案例来讲,与资产债务关系指标分析和收益债务关系指标分析相同,为了完成利用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对案例企业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不但需要计算该企业现金流量流动债务比率和现金流量债务本息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还需要计算它们的基期(报告期前1期)的实际数值。
在利用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进行的短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中,已经计算得到该企业报告期现金流量流动债务比率和现金流量债务本息比率的实际数值分别为0.021和0.020。此时,只需计算现金流量流动债务比率和现金流量债务本息比率的基期实际数值,就可完成对该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
由表2-1的资产负债表可知,该企业基期(报告期前1期)流动负债的期初数值为6 806万元,期末数值为12 965万元。由表3-1的利润表可知,该企业基期(报告期前1期)的利息(财务费用)为50万元;从表4-1的现金流量表可知,该企业基期(报告期前1期)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224万元。
据此可对该企业基期的现金流量流动债务比率和现金流量债务本息比率做如下计算,并对该企业报告期短期偿债能力的变动情况做出相应的分析判断和评价。
为了方便比较,现将以上关于各个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的基期计算结果和在短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中各个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的报告期计算结果汇总如,表6-6所示。
表6-6 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的基期数值与报告期数值汇总表
从表6-6所列示的数据可以看出,该企业现金流量流动债务比率和现金流量债务本息比率的基期实际数值和报告期实际数值均小于其理论数值1,说明该企业基期和报告期的短期偿债能力均较弱。从报告期与基期比较的角度看,该企业的现金流量流动债务比率和现金流量债务本息比率均有所降低,使其与理论数值的不利程度加大。其中,现金流量流动债务比率与理论数值1的不利程度,由基期的0.977(即1-0.023)加大到报告期的0.979(即1-0.021);现金流量债务本息比率与理论数值1的不利程度,由基期的0.978(即1-0.022)加大到报告期的0.980(即1-0.020)。
现金流量流动债务比率和现金流量债务本息比率与其理论数值不利程度加大,说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对流动债务本金偿还和全部债务利息支付的保证程度降低,不能偿还债务本息的可能性增大。据此,对该企业报告期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的结论与前述利用资产债务关系指标分析、收益债务关系指标分析的结论一致,即较基期有所减弱,短期偿债能力变动不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短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的结论是短期偿债能力增强还是短期偿债能力减弱,都应该也必须对短期偿债能力做进一步分析,即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变动原因分析,以便为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对策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