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004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工作与改进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先后对《刑事诉讼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6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就法院执行难的问题,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深入基层开展视察检查,跟踪督导法院开展的执行工作“百日会战”,有效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了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研究制定《新乐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此外,常委会还积极配合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完成《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及“三农”问题专题调研,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有力地配合上级人大工作。
2005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强化法律监督,抓住影响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先后对《水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等8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政府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效推动依法治市进程。此外,常委会还就食品卫生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法、残疾人保障法、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同时,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常委会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公安队伍建设、法院审判等各项工作进行认真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6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大局,结合实际,先后对《工会法》《劳动法》《档案法》《石家庄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促进法官、检察官和警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司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省、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司法机关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执法行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为切实保障广大青少身心健康,常委会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深入到新乐市部分网吧进行实在视察调查,并走访部分群众,对青少年进网吧情况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督促政府着力构建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2008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选择一些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监督,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新乐市的正确实施。为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新乐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和《安全生产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先后还对《工会法》《动物防疫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另外,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同时常委会把加强司法监督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注重问题解决,推进公正司法。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刑警大队、看守所、交警大队、巡防大队进行视察,促进公安队伍建设。视察法院的执行工作,促使“执行难”问题更加有效的解决。视察司法局基层所站建设,推动司法局基层建设。
2009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重返30强”工作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监督,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新乐市的正确实施。针对国庆安保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组成人员多次深入分包乡镇和联系部门,对重点目标和部位、重点人群和物品进行访查与督导,现场解决问题,排除隐患。同时,听取公安局关于国庆安全工作汇报,提出严密防范各种破坏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建议,有效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先后还对《食品安全法》《国土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010年,为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新乐市的贯彻执行,常委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管理法》《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8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使“一府两院”及其部门法制观念得到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得到提高。特别是2010年开展对公安部门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的情况进行的执法检查,促使公安部门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1年,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关键,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选择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或配合上级人大对食品卫生法、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水污染防治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法、国土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整改,务求实效,促进以上法律法规在新乐市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工作监督,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常委会综合运用了听取专题汇报、调查研究、代表视察等监督办法,对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2年,开展对公安部门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的情况进行的执法检查,促使公安部门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3年,常委会除积极配合石家庄市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外,围绕新乐市“三农”问题、教育问题、城市建设和社会治安问题,听取相关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业法》《种子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使法律监督的作用落到实处;此外,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配合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来新乐市进行视察和立法调研。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就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进行调研、就《统计法》实施情况到新乐市进行座谈调研,征求意见、建议。各项工作均受到上级人大的好评。
2014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扣中心,主动作为,选择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进行重点监督,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新乐市的正确实施和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为保护发展生命线,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新乐市贯彻实施《环保法》《气象法》《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有针对性提出了的意见、建议,促进生态环境的整体修复。先后还对《工会法》《动物防疫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坚持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难点和司法部门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先后听取公、检、法、司四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就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工作,检察院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工作,司法局的普法工作以及公安局的社会治安工作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进行视察,促进公检法司工作推进,维护公平正义。
2015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立足全局,强化法治思维,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期待,突出重点,强化跟踪监督问效,有力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在新乐市的正确实施和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有效助推新乐市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新乐市的宏观经济、重点经济转型升级、城乡形象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等情况开展了工作监督,有针对性提出了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新乐市经济发展。先后还就为民承办实事、食品安全、学前教育、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养老服务、农民增收、劳动就业、文化事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有效推动了政府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对《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常委会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不断加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先后听取了公、检、法、司四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就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公开、检务公开进行集体视察,组织120名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庭审和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活动,对人民陪审员、公安信访、公证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促进公检法司公正司法、阳光司法。
2016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支持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立足市委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行使职权,有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有效助推新乐市经济发展实现“增比进位、更好更快”,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新乐市的重点项目建设、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等情况开展工作监督,有针对性提出的意见、建议,促进新乐市经济社会发展。先后还就为民承办实事、义务教育、养老服务、劳动就业、文化事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有效推动政府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常委会把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公正作为重要职责,不断加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先后听取公、检、法、司四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