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的职能作用,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加强代表联系,建立健全民主制度,全力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有效实施。2004年,先后三次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组织的《代表法》《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班。为提高乡镇人大主席的业务水平,组织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法律培训班,重点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和基层人大工作知识,进一步提高人大主席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增强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新乐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国徽在心,责任在身”主题活动,继续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凡组织一些重要活动都吸收代表参加。共邀请省、市、乡三级人大代表56人次列席常委会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座谈会和视察调查活动;组织160名代表参加市、乡两级组织的行风评议;组织126名市乡人大代表参加对被任命干部的民主测评;为进一步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常委会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2004年度共评选出优秀市人大代表22名和优秀代表小组2个。
2005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作为代表工作重点,多层面、多渠道组织代表参政议政。共邀请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75人次列席常委会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座谈会和视察调查活动;组织16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市、乡单位组织的行风评议;组织人大代表200多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对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另外,常委会还采取多种形式联系选民,倾听人民呼声。每季度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精选题目,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2700人次。为激发和调动广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继续开展评选优秀代表活动。共评选出优秀人大代表22名和优秀代表小组2个。为提高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上年曾先后4次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参加石家庄市人大组织的《民法》《民事诉讼法》法律培训班,系统学习中央9号文件、省委29号文件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的重要决定。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代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促进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常委会积极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新机制,加强督办力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都亲临交办会,逐条向政府主管市长进行交办。同时,常委会从代表建议中,研究提出6件重点建议,实行主任分包,专门督办。为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常委会还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进行安排部署,并深入现场进行视察检查,加强具体指导和催办。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从而保证代表建议的落实。在积极办理会议期间代表建议的同时,对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做到随时收集、及时交办、按时催结,较好地发挥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作用。
2006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组织人大代表参加石家庄市组织培训班3次,重点学习人大机关信息写作、怎样监督财政《预算法》、如何做好人大代表的活动报道等人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代表自身的业务素质;坚持“双联系”制度,始终把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作为代表工作重点。一年来,省、市、乡三级人大代表140余人次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座谈会和视察调查活动;12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市、乡单位组织的行风评议;为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常委会继续施行回访卡制度,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3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的回复率和办结率均达到96%。
2007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对206名市人大代表进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为进一步增强大家对人大代表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的理解,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常委会举办培训班,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就民主与法制建设、村民自治条例、农村经合组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内容组织乡镇、街道办人大主席、副主席进行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常委会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在“双联系”的基础上,建立常委会领导每人联系2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小组,每个委员联系5名人大代表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领导走访、接待代表制度,畅通常委会与代表的沟通渠道。一年来,常委会领导深入基层,联系、走访代表3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00余条,解决代表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43件;常委会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作为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工作来抓,每年组织力量,开展视察调查,听取汇报,掌握进度。为推动代表建议的落实,常委会还将一些重点建议分包到人,加强重点督导,跟踪督办。换届以来,共收集代表意见建议154件,建议的回复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
2008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视察16次,常委会领导走访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500余人次,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建议150余条;注重代表建议办理,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分包重点建议督办制度,坚持责任落实、程序规范的原则,采取对承办“大户”加强督办、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的建议跟踪督办、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重点督办等措施,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1件,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率达到92%以上。
2009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为全市人大代表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进一步促进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首次启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各选举单位组织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定期接待人民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年先后安排120余人次人大代表参加有关座谈会、行风评议、视察检查等活动。常委会还听取市政府《关于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市四届三次人代会后,共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9件,已全部办复,代表对办理情况基本满意。
2010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四届五中全会精神、“重返30强”和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如何履行好职责、发挥作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为主题由主任、副主任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分成五组,深入到各乡镇和市直代表小组,对全市206名代表进行培训座谈。根据石市人大通知精神,常委会组织各乡镇人大主席和新乐市部分人大代表赴福建等地参观学习,大大提高人大主席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代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市人大代表开通代表意见建议热线:88582909,收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对全市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后交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同时还创办《新乐市人大代表动态》,将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视察、检查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市四届四次人代会后,共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6件,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率93%以上。
2011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在代表中深入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和“争当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勤劳致富、为民办事、自主创业、维护稳定六个模范”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常委会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执法检查,充分听取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使人大常委会的决策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12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发展战略、“两个率先”总体要求,组织和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了争做“招商引资大上项目的模范、争先创优的模范、维护团结稳定的模范、认真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无私奉献的模范” 活动。通过“六个模范”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代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3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就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人大代表的地位、性质和作用以及如何行使好代表职权,履行好代表职责以及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等内容为主题分组分片深入到各乡镇和市直代表小组,对全市197名代表进行了培训座谈。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公民与法治》等刊物,及时向代表提供与人大业务有关的学习资料,为代表借鉴经验,开阔视野,依法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围绕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发展战略、“两个率先”总体要求,组织和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争做“认真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招商引资大上项目的模范、争先创优的模范、无私奉献的模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模范” 活动。通过“六个模范”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代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4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的路线方针政策、人大工作理论和代表履职知识的学习培训,为人大工作持续创新发展奠定基础。以发挥人大代表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和改善“两个环境”中的作用为主题,分期分组举办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培训班,增强了代表的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对参加视察、检查活动的代表先后围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增强活动效果。常委会围绕创新代表履职平台,研究制定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实施意见,提出把“人大代表之家”打造成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课堂、联系选民的桥梁、履行职能的平台和服务群众的窗口的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建立12个“人大代表之家”,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为活跃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全市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代表之家”共联系群众200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480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00余件,受到群众广泛拥护和好评。结合代表履职档案,建立市、县、乡三级“梯形代表联系网络”,促进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为激发代表参政热情,在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争当“六个模范”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人大代表。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座谈评议、项目观摩、法院庭审等活动31次,提出意见建议110余条,有效拓宽代表参与面,达到汇集民意、反映民声、增进沟通、促进工作的目的。常委会健全完善领导牵头领办、规范交办、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相结合的办理工作模式,在继续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的同时,适时组织代表对重点建议办理进行集体视察,跟踪督办,促进一批实际问题的解决。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共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件,办结9件,办结率45%,满意率达到98%以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现速度、质量“双提升”。
2015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分级分类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讨论等形式,对人大代表系统地进行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培训。结合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分乡镇举办专题讨论。进一步深化“人大代表之家”的规范化建设,全年12个“人大代表之家”共组织代表接待选民400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500余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法院庭审、检察院开放周等活动45次,征集意见建议130余条,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保证代表意见建议质量,10月,在常委会会议上对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以及政府承办实事所涉及部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有效推动了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办理实效。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3件,大部分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都有新的提高。
2016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全会精神,分乡镇举办专题培训。进一步深化“人大代表之家”的规范化建设,全年12个“人大代表之家”共组织代表接待选民300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法院庭审、检察院开放周等活动32次,征集意见建议100余条,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0件,办结23件,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100%;办结23件,办结率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