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访

来信来访

2004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6件次。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人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案件办理通报、主任接待电话等制度,使信访案件得到较好的落实,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05年,共受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56件,来访群众130人次,按照规定认真进行登记、答复和办理,使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07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60多件,法律咨询10余件。

2008年,新乐市人大常委会配合“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活动,切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按照规范程序、依法监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支持与监督并举的原则,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多次申诉的问题,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一年来,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0多件,其中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多件,除1件正在办理之中,其余案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另外,在信访工作中,注意加强法律宣传,做好法律咨询工作。全年共接受法律咨询20多件50余人次,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009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余件,法律咨询102件,接待群众120余人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主动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认真做好联系乡镇、企业和特困家庭的服务工作,积极解决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010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0多件,其中上级人大批转10件,主任交办1件,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多件。2011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7件,其中上级人大批转11件,主任交办1件,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多件。2012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44件,其中上级人大批转8件,主任交办3件,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多件。2013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0件,其中上级人大批转9件,主任交办3件,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件。2014年,建立主任会议定期研究制度,健全人大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坚持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办、有案必查、实行“统一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办”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处理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0多件。通过认真协调督办,推动一批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0余件,全部办结。2016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余件,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