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2月至2016年12月)

三、新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2月至2016年12月)

2012年2月,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由新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24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20名。2014年1月22日,新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依法选举郝国杰为新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2015年2月27日,新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鹏辞去新乐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郝国杰、于建敏两位辞去新乐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2015年3月4日,新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郝国杰为新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田彦玲(女)为新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副主任;2016年7月15日,新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俊生辞去新乐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至2016年12月,新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 2名,委员16名。

主 任:张 鹏(2012.02~2015.02)

郝国杰(2015.03~2016.12)

副主任:郝国杰(2014.01~2015.02)

王俊生(2012.02~2016.07)

于建敏(2012.02~2015.02)

苏君凤(女,2012.02~2016.12)

田彦玲(女,2015.02~2016.12)

注:2016年12月是本书内容下限时间,非新乐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届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