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存款的确认与计量

四、吸收存款的确认与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吸收存款属于其他金融负债,其初始计量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构成实际成本的组成部分,其后续计量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一)实际利率的计算

实际利率是指吸收存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吸收存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折现率,其实际利率计算公式为:

图示

其中:V表示吸收存款当前账面价值;

IRR表示我们要求的实际利率;

CFt表示预计未来各期的现金流量;

n表示吸收存款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https://www.daowen.com)

(二)摊余成本的计算

摊余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三)各期利息费用的计算

各期利息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各期利息费用=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资产负债表日,商业银行应将按吸收存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