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医疗机构——尚药局与御药院

(二)专属医疗机构——尚药局与御药院

尚药局始设于汉代,宋代沿袭唐制,也设置尚药局,但前期尚药局有职无员,并非实质性机构。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下诏全面恢复殿中省六尚局,诏令规定“尚药局掌供御药、和剂、诊候之事”,尚药局得以恢复。共有相关人员89人,主要负责管理地方州县进献的珍贵药材。(https://www.daowen.com)

御药院最初设置于太宗至道三年(997年)。主要职责是合和御药,供奉禁中。南宋时期,仍置干办御药院、御药院袛候以及御药院典事、药童、封题学生和书写崇奉祖宗表词待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