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药物性肝病
药物性肝病主要是指药物、外源性毒物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损害性病变。临床上以药物性肝损害(drug induced liver injury,DILI)多见。目前人类正暴露于6万种以上化学物质的威胁下,DILI占黄疸住院患者的2%~5%,占所谓“急性肝炎”住院患者的10%,占老年肝病的20%。药物性肝病可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大类。
【诊断要点】
目前国内外尚缺乏统一的DILI诊断标准,应用较多的是RUCAM量化评分系统。见表21-1。
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分会肝胆病协作组起草拟定了我国急性DILI的临床诊断标准。
1.诊断标准
(1)有与DILI发病规律相像的潜伏期:初次用药后出现肝损伤的潜伏期一般在5~90天,有特异质反应者可<5天,慢代谢药物(如胺碘酮)潜伏期可>90天,停药后出现肝损伤的潜伏期≤15天。出现胆汁淤积性肝损伤的潜伏期≤30天。
(2)有停药后异常肝指标迅速恢复的临床过程:肝细胞损伤型的血清ALT峰值水平在8天内下降>50%(高度提示),或30天内下降≥50%(提示);胆汁淤积型的血清ALP或TB峰值水平在180天内下降≥50%。




(3)必须排除其他原因或疾病所致的肝损伤。
(4)再次用药反应阳性:有再次用药后肝损伤复发史,肝酶活性水平升高至少大于正常值上限的2倍。符合以上诊断标准的1+2+3,后前3项中有2项符合,加上第4项,均可诊断为DILI。
2.排除标准
(1)不符合DILI的常见潜伏期:即服药前已出现肝损伤,或停药后发生肝损伤的间隔>15天,发生胆汁淤积型或混合性肝损伤>30天(慢代谢药物除外)。
(2)停药后肝异常升高指标不能迅速恢复:在肝细胞损伤型中,血清ALT峰值水平在30天内下降<50%;在胆汁淤积型中,血清ALP或TB峰值水平在180天内<50%。
(3)有导致肝损伤的其他病因或疾病的临床证据。
如果具备第3项,且具备第1项、第2项中的任何一项,则认为药物与肝损伤无相关性,可临床排除DILI。
3.疑似病例
(1)用药与肝损伤之间存在合理的时序关系,但同时存在可能导致肝损伤的其他病因或疾病状态。
(2)用药与发生肝损伤的时序关系没有达到相关性评价的提示水平,但也没有导致肝损伤的其他病因或疾病的临床证据。对于疑似病例或再评价病例,建议采用国际共同意见的RUCAM评分系统进行量化评估。
4.辅助诊断 主要依赖于肝功能生化指标检测、影像学和用药史进行诊断。
(1)实验室检查:主要依靠ALT,AST,ALP和GGT的变化情况对肝细胞和(或)胆管的受损情况进行评估。
(2)影像学检查:超声检查、CT与磁共振各有优缺点,互相补充,因人而异。MRCP主要用于胆管病变的诊断。
(3)肝组织活检:是肝疾病诊断的金标准,同时排除其他肝胆疾病造成的肝损伤。
5.鉴别诊断 需要与以下疾病进行鉴别:病毒性肝炎(甲、乙、丙、丁、戊型)、巨细胞病毒和EB病毒感染、酒精和非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血管源性疾病(布加综合征、门静脉栓塞、肝静脉闭塞性疾病)、遗传和代谢性疾病(肝豆状核变性、血色病、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心功能衰竭、各种原因导致的肝缺血缺氧等。
【治疗要点】
1.停用相关药物 立即停用有关或可疑的药物,并尽量避免使用化学结构或药理作用与该药物相同或相似的药物。当DILI患者出现不能停药或选择的药物种类有限,如移植术后服用的抗排斥药、肿瘤患者使用的化疗药、长期使用的降糖药、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药物等,在肝功能损伤不严重时,可换用同类药物并密切监测肝功能。
2.清除体内药物 可催吐、洗胃、导泻。可使用药用炭吸附。重症患者可通过利尿、血液透析、血液超滤等方法清除体内残留药物。
3.一般治疗 多数患者停药后可自愈,如不能恢复正常或肝损伤症状出现需住院观察治疗。应卧床休息,给予高热量、高蛋白(肝性脑病除外)、高维生素饮食。如病情严重,出现肝衰竭,则进入肝衰竭治疗路径。
4.解毒药物
(1)特异性解毒药:N-乙酰半胱氨酸(NAC)是APAP特异性解毒药。NAC是GSH前体,具有抗氧化、提供活性巯基、干扰自由基的生成、与APAP代谢产物NAPQI直接结合等作用。具体用法:①72小时治疗方案。初次口服NAC 140mg/kg,以后每4小时口服NAC 70mg/kg,共72小时。②20小时治疗方案。首次静脉滴注NAC 150mg/kg(15分钟),4小时后静脉滴注NAC 50mg/kg,16小时后静脉滴注NAC 100mg/kg。治疗越早越好,10小时内给药效果最佳。
(2)非特异性解毒药(https://www.daowen.com)
①还原型谷胱甘肽(GSH):是体内主要的抗氧化剂,能清除自由基,抑制肝细胞膜脂质过氧化,并能影响肝细胞的代谢过程,减轻肝组织损伤。
②硫普罗宁:是一种含巯基甘氨酸衍生物,主要通过提供巯基、抗氧化、清除自由基,对抗各种肝损害,稳定肝细胞膜和线粒体膜,改善肝细胞的结构和功能。
5.护肝及其他药物治疗
(1)以肝细胞损伤为主型:主要治疗措施为保护和修复肝细胞膜和降低血清转氨酶水平,可使用多烯磷脂酰胆碱、甘草酸类药物等。
(2)以胆汁淤积为主型:主要治疗措施为保肝和利胆,可使用S-腺苷蛋氨酸、熊去氧胆酸(UDCA)、茴三硫、茵栀黄等。对于免疫机制介导的药物性胆汁淤积可以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6.药物引起急性肝衰竭 具体治疗详见第27章。
【处方】
处方1
水飞蓟宾,起始剂量140mg,口服,每日3次,维持量70mg,口服,每日3次
或硫普罗宁0.1~0.2g,口服,每日3次
或甘草酸二铵胶囊150mg,口服,每日3次
或茴三硫1粒,口服,每日3次
或熊去氧胆酸10~15mg/(kg·d),口服,每日3次
或茵栀黄颗粒6g,口服,每日3次
处方2

处方3

处方4

处方5

处方6

处方7

【注意事项】
1.每个患者在用药期间,应监测各种副作用,定期测定血常规、尿常规和肝功能指标。
2.对既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时应特别注意。
3.对存在肝肾基础疾病的患者、新生儿和营养障碍者,药物的使用和剂量应慎重考虑。
4.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或黄疸,应立即终止药物治疗。
5.对有过DILI病史的患者,应避免再度给予化学结构相同或相似的药物。
(孔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