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医师职业精神的内容
2026年09月21日
2.2
医师职业精神的内容
孙福川认为,作为医学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导方面,医学职业精神是实然性与应然性的统一、群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医学职业精神的内在实质——业医者对医学职业的价值追求及其优化设计,是医学的精神追求,是医学人的职业精神追求,是医学人既求真又扬善的价值追求,这决定了医学职业精神具有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本质特征,超前性与理想性是其突出表征。其基本功能是为医学实践提供职业动力、职业导向、职业自律,提供职业形象、职业承诺等。前3项是对内的基本功能,后2项是对外功能,是辅助功能。内、外功能是互补的,这决定了职业精神在医学实践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与意义。其内容是职业立场,即世界公认的人道主义、利他主义、职业目的,即通行于医学界的救死扶伤,服务健康。职业态度即业医者必须具备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职业理想即全面优化医学价值追求的医乃仁术、大医精诚。其表现方式主要是职业素质,即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的整合,职业人格即科学工作者人格与人文人格的整合,职业准则即科学准则与人文准则的整合,职业素质与职业人格主要体现为个人的,职业风尚与职业准则是应然性的。[7]
曹永福在《从他律到自律:能否使中国的医务人员将遵守职业伦理变成自觉》中指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政府既是医疗服务机构的主办者,又是医疗服务的管理者,因此,遵循职业伦理主要是他律。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使中国的医务人员将遵守职业伦理变成自觉需要,使遵循职业伦理者真正得到好处,使医学职业伦理的价值真正体现出来,还要发挥不同主体,如社会政府卫生行政机构、医师协会在其中的作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