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思想形成的第二阶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产教融合思想形成的第二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

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文革”前时期(1949—1965年),国家大力发展半工(农)半读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类业余学校,培养经济建设需要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技术人员(工人),这一阶段产教结合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在“文革”期间,“半工半读”变成“生产劳动取代学校教育”的“左倾”化局面,偏离产教结合的思想。不过,这种“半工半读”的教育模式对今天的“工学结合”和中国式“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探索仍有一定影响。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大量有文化的劳动者,特别是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为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党中央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提出了实行“两种教育制度”的主张,要求大力发展半工(农)半读职业技术学校和业余学校。这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产教结合思想的体现,表现形式主要是“半工半读”。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产教结合思想,强调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把教学同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边学习、边劳动,既满足广大青年学生要求学习的愿望,又达到了普及教育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人才的目的。当时这种产教结合的思想主要通过工农速成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文化补习学校、夜校或者函授学校等单位实施。这一时期产教结合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但是,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全国的教育事业遭到巨大破坏,“两种教育制度”也未能幸免。(https://www.daowen.com)

(二)改革开放初期

国家先后出台《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等重要文件,明确提出职业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的办学思想,鼓励“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办好生产实习基地”,大力倡导职业教育紧紧依靠企业、行业,面向社会办学,为经济社会服务。

1989年9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在一百个企业进行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的通知》,要求各实验企业以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为目标,进行企业职工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实验。这时,企业纷纷兴办各类职业教育。1991年,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强调,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中心应根据教学需要和所具备的条件,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办好生产实习基地,提倡产教结合。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再一次明确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改进和加强对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职业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使学生在生产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产教结合思想主要体现在中观层面上,即办学体制上的产教结合。教育部门、教育单位(学校)同产业部门、产业单位优势互补、合作办学,学校按行业、企业的需要办学,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全过程。在企业、行业发展较好的地方,积极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结合,较好地解决了城市职业学校教学实习、就业与生产劳动的结合。这一时期的产教结合由于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处于迅速发展的时期,职业教育发展也因此呈现出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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