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核电电价机制形成趋势
考虑到二代改进型机组通过群堆建设、标准化设计、国产化后,设计和管理都趋标准化,在固定造价部分具备了可参照的社会平均成本,国家发改委于2013年6月15日发出《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130号),将火电行业实行的标杆电价政策推行到核电行业,对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0.43元/kWh);承担核电技术引进、自主创新、重大专项设备国产化任务的首台或首批核电机组或示范工程,可在标杆电价基础上适当提高;今后将根据核电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电力市场供求关系状况变化等情况对标杆电价进行评估和适时调整。
综上,核电电价形成机制总体遵循电力市场改革的节奏,按照鼓励竞争、鼓励先进的思路有序演进,充分兼顾国家、投资者、电力企业和电力消费者等各方利益。在实现竞价上网之前,将会按照社会平均成本定价原则进行核定,首先在运营成本方面统一平均成本,然后逐步通过标杆电价政策统一固定投资方面的平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