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
监查员在监查前通过正式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同研究者和试验相关人员确定监查日期和时间,以及具体监查内容,并按时到达医院。在邮件中应清楚列出:监查日期和时间,上次监查后至今仍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采取的行动(outstanding issues/action items),计划讨论的内容,本次监查需要收集的文件,本次监查需要评估的设备,请研究护士或研究协调员提前准备好的资料(如受试者病历和药品记录表格等),希望哪些人员在场,其他陪同监查员前去的人员姓名、职位和陪同目的(如果有,必须告知研究者)。
研究者一般都有研究护士或研究协调员协助,如果监查员没有收到研究者或CRC的回复,建议再通过其他方式,如电话确认监查。有些研究者要求至少提前2周约定时间,有的研究者则要求去之前再电话确认一下,所以监查员应尊重研究者或医院的要求,保证成功的监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