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消费信用

四、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是企业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用。这是一种暂不付款、凭信用获得商品的信用方式,也是人为扩大商品销路的手段。常见的有赊销、分期付款和消费贷款。

赊销:指零售商直接以赊售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的信用,也就是延期付款的销售方式。比如信用卡结算方式就属于此类,它是一种短期信用。

分期付款:是运用较为广泛的消费信用方式,多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消费者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然后按合同分期摊还本息;或分期摊还本金,利息一次收付。这种付款方式在贷款未付清以前,消费品所有权仍属于售卖者,分期付款一般是中期信用。(https://www.daowen.com)

消费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采用信用放款或抵押放款方式,对消费者发放的贷款。信用放款无需任何抵押品,而抵押放款通常需要由消费者以赊购的商品或者其他商品作为担保品,如汽车贷款即以消费者所购买的汽车作为取得贷款的担保品。

消费信用的特点是其与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相互交织。当零售商店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时,消费信用以商业信用形式出现;当金融机构对分期付款出售商品的商店提供贷款,以后由商品购买者分期偿还贷款时,消费信用则以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结合的形式出现。

消费信用的存在是社会生产发展和人们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的客观反映。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消费品的供应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许多高档耐用消费品纷纷投入消费市场,如果没有一定的消费信用,就会使某些消费品的流通遇到障碍,甚至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消费信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和消费者有限的购买力与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好地改善人民生活,同时也能开拓销售市场,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但消费信用以牺牲未来购买力换取提前消费,会造成市场虚假繁荣,增加市场货币流通量,因此,对消费信用的总量需要加以适当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