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民间信用
2026年01月15日
六、民间信用
民间信用主要指居民个人之间的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所提供的直接借贷。民间信用的主客体是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或组织和一般家庭个人消费者。民间信用多与生产和生活急需资金相关,期限一般较短。民间信用的活动范围有限,私下个人之间的货币借贷行为,不仅受贷方经济实力的限制,而且受借方信誉高低的限制。民间信用一般实行浮动利率,以银行利率为指导,取决于资金的供求关系。民间信用程序难以规范,违约现象较多,风险比较大。(https://www.daowen.com)
民间信用在社会经济中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的一面。民间信用的存在有利于发展商品生产、动员闲散资金、弥补银行贷款的不足,其较高的利率也能激励借款者努力提高经营效益。但是民间信用的放款者只注重本息的归还,不关心资金的用途,资金可能被用作不正常经营活动。民间信用较高的利率,也会助长部分资金趋于食利。此外,民间信用的盲目性和不稳定性,会给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带来困难,容易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因此,在发挥民间信用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对民间信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