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险基金

三、 保险基金

(一)保险基金的形式

保险基金是一种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资金后备。保险一般有以下四种主要形式:

一是集中的国家财政后备基金。财政后备基金是通过国家税收等非保险的方法筹集的,平时不能动用,而是专门用于应付意外支出和国民经济计划执行中的特殊需要,如特大自然灾害的救济、抵御外敌入侵等。

二是专业保险公司以收取保险费的形式筹集的保险基金。这是一种用经济手段来补偿经济损失的方法,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形成保险补偿准备金进行经济损失的补偿,具有自愿投保,缴费和赔付确定,补偿及时等特点。

三是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的一项社会政策,主要是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等内容。

四是自保基金。自保基金是经济单位自己筹集保险基金,自行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一种保险基金。如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试行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规定所属企业每年按财产价值的2‰提取“自保基金”,并设立了自保组织机构,制订了一套管理办法。

(二)保险资金的运动过程

保险资金的运动是一种根据保险合同的有条件返还。保险资金运动大体上经过三个阶段。

1.保险费收取

保险公司按照灾害事故发生的概率来制订费率,然后以制订的费率为依据向参加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保险费,从而汇成数额巨大的保险资金。保险资金的来源与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一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但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的收取是以灾害事故发生的概率为基础的。

2.准备金的积累和运用

由于保险费是预付的,而保险公司在整个保险有效期内承担保险的赔偿责任,所以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收入,大部分要以保险准备金的形式提留,以应付各种损失的赔付。保险公司为了增强赔付能力,对暂时闲置的大量准备金进行科学投资,使保险资金运动进入良性循环。

3.经济补偿

保险的经济补偿是保险资金运动的终点。保险的经济补偿是在投保人遭到经济损失时才进行的,所以保险资金运动是一种以经济补偿为目的的有条件的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