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的原则

一、证券交易的原则

证券交易原则是指金融管理当局对证券交易设立的具有共性的规定,它是参加证券交易的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各个国家对此作出的规定虽然有差异,但基本原则还是一致的,如公开交易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和知情者回避原则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原则有以下几点:

1.现货交易原则

考虑到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还处于初级阶段,各种管理法规和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为了给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合法、平稳的融通资金和投资的场所,避免和控制投机,证券交易一律采取现货交易的方式,禁止各种期货交易。

2.公开交易原则

凡进入流通市场进行交易的证券,都必须事先获得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且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不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不能上柜或上市交易。凡公开上市或上柜交易的各类证券,都必须公开其交易价格、成交数量以及总成交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财务状况。

3.价格优先原则(https://www.daowen.com)

证券交易的委托者按委托价格的高低,以价格高的优先成交。委托代理买入证券的买入价格高的优先于出价较低的买入者成交;委托代理卖出证券的卖出价低的优先于出价高的卖出者成交。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公开挂牌交易的证券。

4.时间优先原则

在代理买卖证券的委托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按委托时间先后物色成交对象,委托时间在先者优先成交。在相同时间内委托且委托价格相同时,买者或卖者之间进行抽签,决定成交的先后。在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价格优先原则。

5.知情者回避原则

证券经营机构的各类职员不得向他人公开或泄露客户的证券买卖和其他交易情况,禁止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向他人泄露证券交易的内幕消息。发行公司不得在金融机构购买本企业发行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