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课程标准

三、课程标准

国家课程标准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也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制定国家课程标准要依据各门课程的特点,结合具体内容,加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生进行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灵魂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要倡导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应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坚持保教结合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与家庭和社区密切配合,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和启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https://www.daowen.com)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应是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学习会的,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体现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应有层次性和选择性,保证学生获得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为学生具备进入学习化社会所必须的生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