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
法国学者埃米尔·迪尔凯姆曾经这样说:“一门学科之所以能成为特别的学科,是因为它所研究的对象,是其他学科所不研究的。”可见,对学科研究对象的界定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甚至是该学科的地位得以确立的必要依据。
(一)音乐审美是音乐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既然美学是关于审美的哲学,音乐美学要研究的便应该是音乐艺术的审美问题。那么,音乐艺术中的审美现象与其他事物的审美现象之间有没有差异呢?如果没有,那岂不是但凡美学或其某一分支领域中的审美命题都可以毫无障碍地移植到音乐美学的研究中?如果音乐美学的研究仅仅是照搬一般美学研究的理论成果,那么音乐美学这一学科的独特性就无法彰显。音乐美学与一般美学及其他美学分支的差异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音乐美学的独特性首先体现为音乐学与美学的交融。要确定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必须要厘清该学科的基本逻辑及其独特性所在。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音乐美学是音乐学与美学交互融合的结果。因此,研究对象不能脱离对音乐的分析,我们要运用美学的视角与理论来体现音乐学与美学的双重特征。尤其是音乐艺术与其他艺术相较而言的特殊性,这是音乐美学研究中必须加以关注的重要对象。
在确定学科研究对象的过程中,该学科的形成历史也是一个有效的参照。从历史的维度来看,音乐美学始于对音乐审美问题的探究,那些被称为音乐美学问题的著述也大多以解释音乐审美现象为目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应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要素。
(二)音乐美学研究对象的基础与基本范畴
在汉语中,所谓审美,指的是“领会事物或艺术品的美”[6]。“审”,有“考察、研究”之意,因此,“审美”应当是关于“事物”或“观念”本身的认知、实践与体验方式。其中的认知需要对美本身的相关特征予以解读;实践则指事物或观念的产生、呈现及传播方式;又因为审美的过程必然包括主体的参与,其结果会受到审美主体与客体之间关系的影响,所以审美活动中主客体的关系也属于审美研究的范畴。(https://www.daowen.com)
综上,我们可以将音乐美学研究对象确定为“一个基础”和“三个基本范畴”。“一个基础”是指音乐审美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任何审美现象都是审美主体与客体交互作用的结果,因此,无论我们关注音乐美学研究中的何种问题,都要遵循以主客体关系为基础的原则。“三个基本范畴”包括:①音乐的本体。即对音乐审美客体的本体的研究。包括音乐的本质、音乐的形式等。②音乐的价值。即对音乐在人类生活中所展现出的价值的研究。③音乐的实践。即对音乐审美客体的产生、呈现及传播等实践活动进行研究。
(三)音乐美学研究的具体内容
任何音乐美学的研究均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也可以说,但凡关于音乐美学的问题都往往与主客体问题有一定的关系。除了上述的“一个基础”和“三个基本范畴”之外,音乐美学研究还包括对音乐美学思想与观念的历时性研究。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如表1所示。
表1 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

因此,如上表所呈现的,音乐美学研究的具体对象应该包括:①音乐的本质;②音乐的形式;③音乐的表现;④音乐的存在方式;⑤音乐的价值取向;⑥音乐的功能;⑦音乐创作;⑧音乐表演;⑨音乐欣赏;⑩音乐评论;⑪中外音乐美学的发展历程。除此之外,音乐美学还可以针对音乐领域的某些具体问题进行美学层面的研究,如本书所涉及的音乐教育的美学问题以及音乐的多样性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