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价值观
在中国动荡的社会变革中,传统音乐价值观中的“乐以通政”“文以载道”工具论对音乐审美的发展变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中国人的审美精神是与其实存问题紧密相连的,近代以来以梁启超、康有为等为代表的美学先驱大多关心的是族体国家、政体、文化生存的审美实现问题,标志现代音乐起步的“学堂乐歌”便是这种审美观念诱导的结果。一批致力于学堂乐歌的音乐创造者把音乐的功能提升到“富国强兵”“救国图存”的高度。受西方文明的影响,他们希望借鉴西洋音乐来激励国民的进取精神,在发展学堂乐歌的过程中,引进西洋音乐及各种艺术形式,改变了中国音乐的面貌。1914年出版的《中小学唱歌教科书》的序言有这样的表述:“……若夫欧西之乐,其声壮厉,其状促逮,方之古乐虽远不及,比之郑卫能无犹贤?……当今之世,将欲以正教化、挽颓风者,舍西乐其奚自哉?”[1]可见,学堂乐歌借鉴西方音乐与发挥音乐“文以载道”的功能有着密切的关系。五四运动以后蔡元培的美育思想进一步启发了新音乐的实践者。蔡元培主张通过审美教育解决国民素质,进而改造社会。蔡元培曾指出:“我以为吾国之患,固在政府之腐败与政客军人捣乱,而其根本则在大多数人,皆汲汲于近功近利,而毫无高尚之思想,惟提倡美育足以药之。”[2]这些观点为当时的文化界,特别是艺术界所接受。致力于新音乐发展的音乐家们以提高国民素质为音乐价值观,力求使音乐面向社会,为多数下层人民群众所接受,发挥其思想启蒙作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以“五四”启蒙为主要内容的新文化运动转为国内民族民主革命具体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国新音乐直接承担了社会斗争的舆论武器。在国家意识形态体系强化之下所建立的完整严密的文艺生产管理体制,将音乐“乐以通政”“文以载道”的审美价值观推向极致。(https://www.daowen.com)
中国现代音乐从它转换之日起就灌注了浓厚的善的色彩,音乐的审美创造突出的是社会使命。审美崇尚侧重斗争与牺牲的悲壮美、胜利与自豪的崇高美。纵观中国现代音乐的经典篇章,无论是李叔同充满豪情的《祖国颂》,还是青主怀旧思古的《大江东去》,无论是刘天华豪迈明朗的《光明行》,还是赵元任歌颂自由精神的《海韵》,无不透出时代审美崇尚的气息,更不用说抗日战争以来以冼星海、聂耳为代表的一大批音乐家,用音符描绘出那血与火,充满血腥搏杀的时代。新中国成立之后,服务于政治的音乐以歌唱辉煌胜利和英雄业绩为己任,继续沿着崇高的审美路径向前发展。崇高美虽然不能涵盖中国音乐的其他支流,但它代表着这个时代中国音乐的主流方向,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审美倾向和中国现代音乐创造的基本面貌。过分负载的政治使命既有现代音乐的可贵之处,也有它的迷失之处,这一切都是紧迫的中国问题在审美中的折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