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祈的音乐美学思想
王光祈(1892~1936),字润玙,笔名若愚,四川成都人,是中国现代音乐学家和社会活动家。1918年与李大钊、曾琦等发起组织“少年中国学会”,第二年被推为该会执行部主任,后又创建“工读互助团”。1920年赴德国留学,攻读政治经济学,1922年转为攻读音乐学,1936年病逝于德国波恩。其音乐学的代表作有《东方民族之音乐》《欧洲音乐进化论》《论中国古典歌剧》《中西音乐之异同》等。
王光祈早年热衷于政治活动,对于改造旧中国有着强烈的愿望,后期专攻音乐学,在音乐学研究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我国近现代音乐史上第一位重要的音乐学家。他最具代表性的音乐美学思想体现于他的“中华民族特性”国乐观,在此国乐观中灌注了他“礼乐复兴”的思想、音乐“谐和作用”的思想以及构建“民族性国乐”的思想。这些思想在传统向现代转换的时期,具有对中国现代音乐审美发展探索的典型性与代表性。
(一)“礼乐复兴”
从王光祈早年参加创办“少年中国学会”的政治活动中,就可以看出他改造中国的理想抱负。王光祈在学会报告中提出:“欲集合全国青年,为中国创造新生命,为东亚开辟一新纪元。”学会的宗旨是“振作少年精神”“研究真实学术”,“发展社会事业”“转移末世风气”。[4]他建立“工读互助团”,想通过社会实践实现他的政治理想,在经历了失败的教训后,他转向了“社会运动”,特别是“文化运动”,希望通过解决“人的问题”来实现救国理想。他指出:“我们人类的精神作用,除理智外,尚有感情、意志两种极为重要”,而“我们中华民族的颓唐堕落,现在可谓达到极点了”,于是他提出:“要唤起中华民族的再兴,只有这‘恢复民族特性’的一个方法。”[5]怎样恢复“民族特性”呢,他在多篇论文中提出了“礼乐复兴”的主张。在《德国人之音乐生活·德国音乐与中国》一文中,他写道:
吾国孔子学说,完全建筑在礼乐之上,所谓六艺亦以礼乐二字冠首,吾人由此以养成今日中华民族之“民族性”。昔日吾族之所以繁衍一时者,以保有此“民族性”之故;今日吾族之所以奄然一息者,以将失此“民族性”之故。吾国昔日之屡为外族征服,而终能自拔者,亦以保有此“民族性”之故;今日之虽不为人瓜分,而势拼自灭者,亦以将失此“民族性”之故。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已身在异域学习音乐,但他却时时关心、思考着中国的文化建设。他非常认同儒家的礼乐思想,认为中华民族之“民族性”正是由“礼乐”培养而成,而“吾国昔日之屡为外族征服,而终能自拔者,亦以保有此‘民族性’之故。”所以要恢复“民族性”也就要复兴礼乐思想。他在《中西音乐之异同》一文中更直接提出了“礼乐复兴”思想的主张。他写道:“孔子学说何所凭乎?曰:凭于礼乐。故礼乐者与中华民族有密切关系,礼乐不兴,则中国必亡。”[6]
王光祈认为“礼乐”与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有着密切关系,“礼乐不兴,则中国必亡”,指的是礼乐不兴则中国的文化必亡,也即是中国的“民族性”必亡。他提出“欲使中国人能自觉其为中华民族,则宜以音乐为前导。何则?盖中华民族者,系以音乐立国之民族也。”[7]他所指的“礼乐复兴”并非复兴具体的传统音乐形式,而是孔子“礼乐教化”的文化精神。正如他所说:“我们的古体古乐,诚然有许多不适于今的地方,而且简陋得很,但是古人立体制乐的本意,则千古不磨。我们现在宜利用西洋科学方法,把他整理培植出来,用以唤起我们中华民族的根本思想,完成我们民族文化复兴运动。”[8]他明确指出“古礼乐之不适于今者,吾党自应起而改造之”,具体的音乐是可以改革创新的,甚至应该适应世界潮流,他并非音乐上的复古主义。而他所说的“古人制礼作乐之微意,则千古不磨也”,是对中国古代礼乐治国博大精深的思想的肯定,认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礼乐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这正是一个政治活动家与音乐家独特的见解,直到今天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音乐具有“谐和作用”(https://www.daowen.com)
王光祈所强调的音乐“谐和作用”,是与“民族特性”的和谐建构相统一的。这一思想既是对中国礼乐文化的继承,也有不同于先秦儒家的认识和发挥。关于音乐的“谐和作用”,他在《欧洲音乐进化论》自序中写道:
什么是“中华民族特性”?简单说来,便是一种“谐和Hanmonie态度”。这种“谐和态度”,是我们前此生存大地的根本条件,也是我们将来感化人类的最大使命。这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唯一特性,我们应该使之发扬光大的。
大凡习过音乐的人,都知道谐和Hamnonie这个字的重要。音乐之所以能够使人心旷神怡,就是因为其中音节谐和的缘故。音乐自身既含有谐和作用,于是听乐的人,也立时受着它的影响,与它互相谐和起来。这种谐和作用,是音乐中的一种最大魔力。[9]
王光祈将“中华民族特性”定义为一种“谐和态度”,并强调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唯一特性,我们应该使之发扬光大”。在这一前提下,他提出音乐的“谐和作用”,由于“音乐自身既含有谐和作用,于是听乐的人,也立时受着他的影响,与他们互相谐和起来。”这就说明音乐活动可以促进“中华民族特性”,即“谐和态度”。接下来他借用孔子的礼乐思想,通过肯定音乐的“谐和作用”发挥了他对“礼乐”关系的重新认识。
王光祈对孔子礼乐思想的解读,实际上是他自己对礼乐的理解。儒家的礼乐思想是建构理想社会秩序的文化理念,“礼”强调的是社会中人的行为规范,注重伦理秩序,“乐”是表现人内心情感的艺术,作用在于以情感沟通人与人的关系,达到和谐。孔子的礼乐思想以“仁”为核心,强调通过礼乐教化使人与人在情理上相互默契,既有分疏又有融和,使社会达到有秩序的和谐。礼乐的作用虽然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于社会人群,但都必须以“仁”为前提,“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王光祈则将二者的关系解释为:“节制我们外面行动的礼法,只算是我们内心谐和生活之一种节奏”,他强调内心和谐主导着外部的行动,将“礼”视为“乐”的“附带品”。王光祈的礼乐思想与孔子学说并非一致,而是带着“少年中国”的理想,力求保持中华民族具有特色的文化思想,而又希望跟上时代潮流。
(三)构建“民族性国乐”
王光祈构建“民族性国乐”的思想是与他的“少年中国”政治理想相一致的。他在《少年中国运动》序言中提出:“采用西洋科学方法,以整理我们民族的根本思想,造成一种‘民族文化复兴运动’。”[10]当他从一个社会活动家转向研习音乐学的音乐家之后,他的“唤起中华民族的独立精神”的理想便成为他的音乐理想。1923年他在《欧洲音乐进化论》一书中提出了“民族性国乐”的思想。
王光祈有感于当时中国新音乐文化所表现出来的全盘西化倾向,他为此担忧。他认识到,中国音乐必须保持住自己的文化特质,才有资格进入世界之林。他希望利用西洋音乐的科学方法将具有中国特色的古代音乐和民间流行谣乐进行改造,创制成有生命的民族性国乐,将中华民族的根本精神表现出来,并对社会产生积极的意义,使民众“立志向上”。在《欧洲音乐进化论》一书中他系统地阐释了“民族性国乐”的内涵及其所具备的三个条件:“代表民族特性”“发挥民族美德”“畅舒民族感情”,王光祈构建“民族性国乐”的思想已经具有了强烈的民族意识和世界意识,并反映出五四时期中国知识青年希望用音乐来改造国民的愿望,以及将音乐视为表达普通民众思想感情的艺术观。这些思想具有中国近现代文化转型时期的代表性,他所关注的这三个方面(三个条件)也是中国近百年来一直在继续探讨的音乐审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