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动作评分

一、规定动作评分

评分因素与分值(表22-3-1):表演和团队精神(4分)、动作的完成(6分)。

表22-3-1 规定动作扣分表

1.表演和团队精神

表现力与热情:动作要展示内心的激情,体现一种健康和向上的情绪。

队形:队形变化清晰、流畅,体现集体配合的意识。

一致性:集体动作整齐,每个人在完成动作的时间、空间、能力和表现力上一致。

2.动作的完成

(1)动作的正确性:身体姿态舒展,动作技术正确,动作范围适当。

(2)动作的熟练性:

动作熟练,无漏做动作,若漏做个别动作,扣0.1~0.2分;

漏做1×8拍以上动作,扣0.3~0.4分;

漏做2×8拍以上动作,扣0.5分或更多;

(3)身体的协调性:全身协调运动,动作轻松、有弹性,动作清晰、无多余动作。避免过分松弛或过分紧张。

(4)连接动作的流畅性:动作之间的连接自然、流畅;动作的转换及方向的变化要干净、无多余动作。

(5)动作与音乐:动作要充分表现音乐的情绪,动作和音乐节奏配合要准确。

若干动作不吻合,扣0.1~0.2分;

半套动作不吻合,扣0.3~0.4分;

整套动作不吻合,扣0.5分或更多。

3.裁判长减分

裁判长对比赛的过程进行组织和监控,并对下列情况进行减分,每项均减0.2分:被叫到后20秒内未出场,参赛人数不符合规定,成套时间不足或超过,着装不符合规定,比赛时掉物或装束散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