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以牙周病病史为主,同时包括相关的口腔病史及系统病史,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主诉是指主要疾病的部位、症状和时间,力求一句话简明表述。现病史为对主诉的进一步陈述,包括主诉及其相关的自觉症状,依先后次序记述从发病到就诊时的病情演变过程,着重记述现阶段的情况以及患者自觉认为可能的病因及诱发因素,曾做何种治疗及其疗效等。既往史、家族史及系统病史则有选择地记录与主诉及牙周病有关的部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