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书号与条形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图书出版没有全国统一书号。1956年4月,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颁布了全国统一书号方案,要求全国出版单位执行。当时的全国统一书号由三部分号码组成:分类号、出版社代号、本类书在该出版社已出多少种(次)书的顺序号。1986年1月16日,国家标准局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编号为GB/T5795-1986,要求全国出版社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1987年国家新闻出版署恢复,7月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的补充通知》,通知规定,1987年一年为过渡期,中国标准书号和全国统一书号并存,到1988年中国标准书号全部取代全国统一书号,中国标准书号按规定印刷在图书封底右下角和主书名页(版权页)上。2002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编号为GB/T5795-2002,EQV ISO 2108:1992。这一文件前言称: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2108:1992《国际标准书号(ISBN)》,对GB/T5795-1986《中国标准书号》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删除了GB/T5795-1986中的“分类及分类种次号”部分。文件正文宣布,由此文件代替GB/T5795-1986文件。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由各国标准化组织(TSO成员国)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体。国际标准的制定由ISO技术委员会来执行。国际标准ISO2108是由ISO/TC46/SC9(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献的著录标识和描述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本次修订为标准第3版,是根据标准的第2版ISO2108:1978修订的,其适用范围扩展至包括专题论文等非印刷形式的出版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T5795-2002文本指出了文件的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及其印刷位置,为在中国的合法出版者所出版的每一出版物及每一版本提供唯一确定的、国际通用的编号标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介质的图书;不适用于连续出版物。
文本指出了文件的定义,中国标准书号(China Standard Book Numbering)是标识在中国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注册的出版者所出版的每种出版物的每个版本的国际性的唯一代码。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ing(ISBN)作为中国标准书号。
文本描述国际标准书号的结构:由标识符ISBN和10位数字组成。10位数字又分为以下四部分:组号、出版者号、书名号、校验码。书写或印刷国际标准书号时,标识符ISBN使用大写英文字母,其后留半个汉字空,数字各部分应以半字线连接,格式为ISBN组号-出版者号-书名号-校验码。其中组号以国家、地区、语言及其他社会集团划分,由国际ISBN中心分配,分配给中国ISBN中心管理的组号为一位数字“7”;出版者号,则由中国ISBN中心设置和分配的出版者号,其长度为2至7位数字,取决于出版者的出版量;书名号,是图书书名的代号,由出版者管理和分配,书名号的长度取决于组号和出版者号的长度;校验码,是一位数字。文件规定了中国标准书号的印刷位置,书号应印制在图书封底(或护封)右下角和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其他介质出版物应印制在显著位置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还附录了《中国标准书号的管理》中国ISBN中心按本标准对每一个出版者分配一个与其出版量相适应的出版者号;出版者应为出版的每一种图书分配一个书名号。书名号必须顺序使用,不得将一个书名号分配给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图书;一个出版者号下的书名号用完时,可再向中国ISBN中心申请一个新的出版者号。
图书出版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同时,还必须使用中国标准书号条码。早在1993年8月9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在出版物上全面推广和使用条码的通知》。指出,条码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发达国家的新闻出版业,没有条码的商品很难在国际市场上立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和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出版物上全面推广使用条码技术的时机和条件已逐渐成熟。为此决定: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版的所有使用ISBN号的图书都必须印有978前缀的条码。同时,为确保条码制作质量及正确使用,切实受到加强出版管理的效果,所有条码软片一律由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负责制作。
条码是由一组粗细不同、黑白相间的条与空组成的二进制图形。条由二进制的1组成,空由二进制的0组成。这些条与空、粗与细的排列是有一定规则的,当一束激光扫过这些排列有一定规律的条与空时,光被构成条的深颜色所吸收,被构成空的白颜色所反射。其吸收与反射量的大小,经过光电扫描识读设备转译成这些条与空所代表的信息,这些条与空的组合,就是我们所说的条码,它是一种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识读并实现数据输入计算机的特殊代码。
中国出版物采用EAN码。EAN是欧洲物品编码协会(European Article Numbering Association)的英文缩写。该协会成立于1977年。1981年EAN组织成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International Article Numbering Association),考虑到过去EAN组织的重大影响,仍保留了EAN的简称。EAN的条码标准成了国际标准,许多欧洲以外的国家也纷纷加入EAN组织。早在1980年,国际ISBN机构与EAN组织签署协议,向该组织缴纳一定费用后,以图书作为一个整体获取了EAN码的使用权。中国是国际ISBN机构的成员,于是也获得了中国标准书号条码使用权。
中国标准书号条码(Bar Code for China Standard Book Number)代码结构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13位数字(EAN-13)组成,第二种形式由主代码(EAN-13)与附加码组成。
第一种形式中,前者即前缀码(978)十数据码(xxxxxxxxx)十校验码(C)。后者即前缀码978十数据码(xxxxxxxxx)十校验码(C)十附加码(S1S2)。其中,前缀码978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 international)指定给国际标准书号(ISBN)系统专用的前缀码;数据码,由9位数字x1—x9组成,是中国标准书号(ISBN号);校验码C,由规定的方法计算得出。
中国标准书号条码印刷的位置也有标准规定。图书上的条码印制优选位置为封4(或护封)的左下角(如图4-1、图4-2)。非纸封面的精装书的条码印刷在图封2的左上角(如图4-3、图4-4)。条码符号的方向应与装订线平行。

图4-1 条码位于封底左下角,条的方向与书脊平行(https://www.daowen.com)

图4-2 条码位于封底左下角,条的方向与书脊垂直

图4-3 条码位于封2左上角,条的方向与书脊平行

图4-4 条码位于封2左下角,条的方向与书脊垂直
第二种形式由主代码(EAN-13)加附加码组成。附加码由2位数字SS组成,用于区别使用同一标准书号的出版物的价格变化。这种形式的出现,是针对不少出版机构的图书在重印过程中价格作了改变,条码却未加改动。为了不破坏书号和条码的唯一性,2000年3月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使用图书条码附加码的通知》,具体要求是:为解决图书重印时变价问题,特增加图书条码附加码,附加码只表示该书的价格变化次数,以确保书号相同价格不同的图书其书号和条码在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唯一性。如人民出版社《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书号为ISBN 7-01-002069-6。重印时,如果第一次变价,申请条码时就应该在该书号后面注明01,以示该书价格发生了第一次变化,条码具体表示为(图4-5);如再次重印,价格又有改变,是在初版基础上的第二次变价,申请条码时就要在书号后注明02,以示第二次变价,条码具体表示为(图4-6)。

图4-5 第一次变价后的条码

图4-6 第二次变价后的条码
图书出版在使用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书号条码同时,还必须由出版者向新闻出版署申请领取、图书在版编目数据。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是指在图书出版过程中编制,并印制在图书上的书目数据。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简称CIP,是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的缩写),编号GB12451-90,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年7月发布,也是我国的一项国家标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由出版社在出版每种图书之前,按国家标准将填好的CIP数据交国家指定的CIP管理机构审核、生成。出版社将CIP管理机构审核生成的数据印在图书版权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项目中有一项是该图书的图书分类号,是依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的。图书馆的图书分类,则是按照知识门类(学课)分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