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出版由电子出版起步
20世纪60年代,美国第一台电子计算机的问世开创了人类社会新的传媒时代。在大众传播媒介的大家族中,又诞生了一种新的传媒成员——因特网,又称互联网,也简称网络。网络的出现,使图书、期刊、报纸这种单一的纸介质载体向磁、光、电子等多种介质载体延伸与拓展,向虚拟的网络出版物转变。
20世纪80年代,电脑处理技术进一步发展,在整个纸质出版物的排版、制版过程实现电子化之后,将电脑处理的数字化信息存储在软磁盘或光盘、IC卡中,从而形成一种新的,即以软磁带或光盘为载体的电子出版物,这些电子排版过程的副产品,又被称为封装型电子出版物。随着视频数字化技术进一步开发,1985年,法兰克福图书博览会首次展出CD-ROM光盘出版物。CD-ROM数字信息的高密度存储,使融文本、视频、声频、图形、图像于一体的多媒体电子出版物飞速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期,包括电脑软件、图书、报纸、期刊、电子游戏在内的CD-ROM出版品种已难以计数。
也就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研发软磁盘载体电子出版物。在发达国家影响下,北京很多软件企业开始研发CD-ROM产品。中国政府采取积极扶持和引导的政策,向一些国有软件企业(非出版单位)授予了电子出版权,还创造性地建立了电子出版物选题的“单项报批”制度,允许有能力开发电子出版物的企业参与电子出版。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出版社,特别是一些科技出版社,经新闻出版署批准先后开展电子出版业务,使得这个新兴的传媒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1年,我国第一部电子图书CD-ROM《国共两党关系通史》问世。1992年,我国第一张多媒体光盘《邮票上的中国》和英文版数据资料库《中国对外开放城市企业名录》面市。1995年10月20日,我国第一本电子期刊《神州学人》和我国第一张电子报纸《中国贸易报》同一天出现。据统计,1998年我国正式出版只读光盘1442种,2001年达2396种。电子出版物的整体质量也明显提高,一批优秀的电子出版物相继出版,有的还获得了国际大奖,在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1999年这一年,我国第一套大型电子出版工程《辉煌五十年》和我国第一部少儿双媒体互动图书《你好,花脸道》出版。此后,我国第一部大型光盘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出版。从1997年起,在“莫必斯”多媒体光盘国际大奖赛中,我国的作品《故宫——世界文化遗产》《颐和园》《宇宙之谜》《文渊阁四库全书》等分获评委特别奖、文化奖以及教育奖。2001年第9届“莫必斯”多媒体光盘国际大奖赛第一次在中国举行,《中国皮影戏》《金庸群侠传(网络版)》和《国粹——京剧》又分获评委特别奖和文化奖以及教育奖。2003年11月7日,第11届“莫必斯”多媒体作品国际大奖赛在希腊雅典隆重举行,我国清华大学出版社的《中华太极》,荣膺本届大奖赛的最高奖项——“莫必斯”大奖。
为了规范和健康发展电子出版物,我国政府有关部门1992年5月颁布《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199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音像制品出版者所录制出版的音像制品。从1994年12月至1997年12月,新闻出版署先后颁发了《关于加强电子出版物管理的通知》《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三个文件。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音像制品出版者所录制出版的音像制品。这些文件界定了音像制品的科学概念和编辑出版过程,并给了它们市场规范准入证——“版号”:(https://www.daowen.com)
音像制品可分为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两大类。录音制品要用于记录声音,再现音乐或语言;录像制品主要用于记录画面或场景,再现电影或电视节目。按照文件的编码格式光盘可分为CD、VCD、DVD、MP3等。CD存放的是声音文件;MP3存放的是压缩的声音文件,它可以把10张CD的内容压缩成一张MP3光碟;VCD和DVD存放的是视频文件,既可以在VCD和DVD播放机上使用,也可在电脑上使用。
音像制品的编辑制作过程:录音,即把所需要的声音信号收集起来并储存记录在磁带、磁盘、光盘等各种载体上。录像,即把动态画面以及伴音信号记录在磁带、磁盘、光盘等各种载体上。录像包括摄像和录像两个过程是:摄像是把被摄对象的光学图像转变响应的电信号,形成被记录的信号源。录像是把信号源送来的电信号通过电磁转换或模式数字转换系统变成磁信号或数字信号,并将其记录在录像带或记录数字信号的载体上。录像中的声音,有的在拍摄现场同步录入,但大多数是后期制作时配入的。
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中国已有国际水准的音像电子制作及复制加工设备,生产与世界同步的高科技产品,制作出版渐成产业规模。如CD、LD、VCD、DVD、MP3等,形成了完整的音像产业链。2003年全国音像出版单位320家,出音像制品2.6万种4.5亿盒(张),发行金额24.7亿元。在复制生产方面,至2003年,全国共有录像带、录像带复制企业169家,约有3000万台录像带、录像带复录机,年生产能力为10亿至15亿盒。截至2003年年底,按实际投产数量计,全国共有只读光盘生产企业70家,投产的生产线369条,年生产能力约13亿张。从2002年开始,在长江三角洲和华东地区又形成了可录光盘生产基地,到2008年已投产可录光盘项目19个,共有可录光盘生产线146条,年生产能力约7亿张。在市场流通方面,因中国政府在加入WTO前后对音像市场的整顿,音像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大致为新华书店为主的发行渠道和以民营为辅的发行渠道。
但从全球市场来看,电子出版物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外多媒体CD-ROM出版势头有所减弱。主要原因是:电子出版物的开发制作投资高昂,销售渠道不畅,国际盗版猖獗,著作权维护困难。在中国也同样遇到了类似问题。2001年中国立法达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国际保护标准,加入世贸组织,并承诺全面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但推行起来并不顺利,特别是盗版光碟和网络侵权尤为突出。据中国音像协会统计,中国每年光碟(包括音乐,影像等)的销售量50亿,但国内合法生产线一年生产能力只有6亿张,即90%音像市场控制在盗版商手中。据中国音像协会光盘委员会介绍,当时的一条光碟生产线占地仅2—3平方米,3个熟练工就能看管5条光碟生产线,盗版商选在山洞,或找条集装箱船,漂在公海上就可生产。再从生产商到地面零售商,整个盗版生产链条不会超过5个环节,许多游商不过是浮在水面的最终端,但也正是他们在侵蚀正版光盘的销售渠道,比如,当时广州的正版音像店从2000多家锐减到700多家。但是,中国也是盗版光盘的受害者,这是因为:每年泰国、印度以及公海上生产的盗版光碟大量进入国内,中国国内的合法生产线已经基本上淡出电影音乐的生产而专为手机电脑做配套光碟;另外在国内端掉的200多个盗版地下生产线中,执法部门发现他们的先进生产设备并非产自中国而是产自欧洲和日本。这些产自国外的上游原材料和设备每年70%的产能供给了中国的盗版活动;同时国外盗版影片的片源都来自国外,有的是拿摄像机摄录,有的是盗版其他地区的光碟,还有的是直接从影院、片方那里偷拷贝翻录;片源做成母带,以夹带的方式进入中国。正如当时人们所说:“现在母带都不需要了,盗版商可以直接通过邮件,聊天系统把片源发过来”。
面对猖獗的国际盗版行为,中国有11个部门联手打击盗版。国家有一个版权工作小组,国务院、公安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参加,版权局整体部署,社团有版权保护协会,各地都有文化市场执法总队。鉴于盗版是国际团伙的活动,公安刑事执法的还需要协同各个国家的联络执法。当时的打击盗版活动在全中国展开:文化部监管音像制品;广电总局监管电影电视;各地有行政执法队;版权局则管所有方面的版权。
2006年底,中国版权协会正式把反盗版委员会秘书处迁至中文在线。实现了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和中国版权协会反盗版委员会联合,这是国内最有力的两大反盗版组织的强强联合。两大组织携手全面拓宽反盗版范畴,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盗版侵权都在打击范围之内。两大组织还进步整合全国维护网络,进行全面保护版权、打击盗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