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战谈判第一项议程的达成

停战谈判第一项议程的达成

周恩来主张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态度由来已久。早在1950年10月3日,周恩来在凌晨1时紧急约见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的谈话中就指出:“我们主张朝鲜事件应该和平解决,不但朝鲜战事必须即刻停止,侵朝军队必须撤退,而且有关国家必须在联合国内会商和平解决的办法。”

朝鲜停战谈判开始后,周恩来每天都在注视着停战谈判的进行,并及时沟通各方意见,对停战谈判作出果断、正确的决定。停战谈判开始后不久,由于中朝方面提出的议程草案中有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一项,这也是中朝苏三方面的意见,对方坚持拒绝接受,使谈判陷入僵局,无法继续进行。

周恩来审时度势,表现出了极强的原则性与灵活性。首先,他指示中朝方面谈判代表在谈判桌上坚决斥责“联合国军”方面的荒谬论点,明确指出:撤退外国军队是防止战争复发的必要条件,外国驻军则是战争的根源。对方说,朝鲜战争爆发时并无外国驻军,恰恰是外国军队撤出不久就发生了战争。对方的立论是经不起批驳的。照此说来,只有新殖民主义者在全世界各国驻军才有可能防止战争保持和平。中朝方面理直气壮、义正辞严,使“联合国军”代表在世界舆论面前显得理屈词穷。(https://www.daowen.com)

同时,周恩来为毛泽东起草电报分别致斯大林与金日成,指出:经过多天的谈判与争论,我们与敌人在议程上已达成三项协议,而关于撤退一切外国军队问题,则敌人始终拒绝将其列入议程之内,虽然我方代表多次驳斥,敌人仍毫无让步征兆。从凯南找马立克谈话一直到这次谈判情况的当前局势来看,“敌人只打算在朝鲜就地停战,避免在战争中继续损伤和久拖不决,至于其他一切问题包括从朝鲜撤出的问题在内,敌人是打算继续目前紧张状况。”根据中朝方面情况看,“我们的武装力量在今天只能将敌人赶出北朝鲜,却不能将敌人赶出南朝鲜。战争拖久了,可以给敌人以更大的消耗,但亦将给我们在财政上造成很大危机,而国防建设亦将难以增长。即使再拖一个时期,假定半年至八个月,即可将敌人赶出南朝鲜,我们仍愿付出这个会有危机的代价,但现在我们看不出这种可能。”这样,“与其将来为撤兵问题而进行难以得到结果的长期战,不如不以撤兵为停战谈判来作为立即解决的条件,而照马立克同志所说以从‘三八线’撤兵停战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第一步,将从朝鲜撤兵问题保留到停战后去讨论。”很快,斯大林、金日成均回电同意了中国方面的意见。

7月26日,朝鲜停战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了停战谈判5项议程:1.通过议程;2.作为在朝鲜停止敌对行为的基本条件,确立双方军事分界线以建立非军事区;3.在朝鲜境内实现停火与休战的具体安排,包括监督停火休战条款实施机构的组成、权力与职司;4.关于战俘的安排问题;5.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事项。

自此,朝鲜停战谈判的实质性问题的正式讨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