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 则
2026年03月15日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条文释义:本条规定了本条例的生效日期。(https://www.daowen.com)
法规的生效日期,是指一部法规制定出台后从何时开始正式实施,即从何时起正式具有法律效力。本条明确规定“本条例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按照这一规定,本条例的生效日期为2007年4月15日。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到正式实施,中间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可以作为本条例实施前的准备时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广泛、深入地组织学习、宣传本条例的各项规定,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使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全体工作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全面提高依法、科学防汛防台抗旱的能力和水平;使广大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了解本条例主要规定和防汛防台抗旱相关知识,增强全民防灾自救的能力,为全面贯彻实施本条例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