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药物保管

三、药物保管

(一)药物保管

1.设置专用药柜或药箱。药柜应放在通风、干燥、光线明亮处,避免阳光直射,保持清洁,由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以确保安全。

2.药品应按内服、外用、注射、剧毒等分类放置,并按有效期的先后有计划地使用,以免失效。剧毒麻醉药应有明显标记,加锁保管,班班交接。

3.药瓶贴有明显标签,注明药品名称、剂量、浓度。内服药用蓝边标签、外用药用红边标签、剧毒麻醉药用黑边标签,标签脱落或辨认不清时应及时处理。

4.药品如有沉淀、混浊、异味、变色、潮解、变性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5.个人专用药单独存放并注明床号、姓名。

(二)注意事项

1.遇热易破坏的生物制品、抗生素等应置于干燥阴凉处或冷藏于2℃~10℃处保管。

2.易挥发、潮解、风化的药物,例如碘酊、酒精、复方干草片、酵母片,必须装瓶盖紧。

3.易燃、易爆的药物,例如酒精、乙醚、环氧乙烷,必须密闭,并单独存放于阴凉低温处,远离明火,以防意外。

4.易氧化和遇光变质的药物,例如维生素C 、氨茶碱,用深色瓶子盛装,或放在黑纸遮光的纸盒内,置于阴凉处。

5.各类中药均置于阴凉干燥处,芳香性药品须密盖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