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消费范式的哲学偏颇
在网络信息过载和获取极便利化的状态下,在娱乐至上的传媒大众文化驱领下,网络信息形态已经变得如三明治一样,夹缠不清。传播消费的功利性与出世性,在无序的状态下,混合成为一种灰色的文化沉着意识,与此同时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对宏观与微观、地区性与全球性的问题又因为网络神奇的力量而无远弗届,巨细全收。网络无限的收纳性与行为的有限性,孕育和鼓励了网络消费者无常的信息消费心态。
在信息消费领域,这种无常哲学带来多种极化或极端行为。从“多数人暴力”形态的人肉搜索,到网络邀约自杀的自戕理念,都是无常网络文化消费所孕育的后果。这种消费文化的“三明治”,因为其低文化含量和低入世责任内涵,非常容易传播和接受。从传播介质所依托的语义形态学来讲,它不仅具有诱导性,而且具有隐喻功能。如“茉莉花”、“屌丝”之类词语在一定语境下,就具有隐喻和相关的自喻功能。网络甲的信号,对于网络乙乃至网络N,不仅具有独立认知和审美的价值,而且会让网络乙和网络N产生解读、伴随、仿效、超越的愿望,即其可以“达成一种亲和感”。这种信号的反馈振荡功能,在网络消费上可以形成类似物理学上的谐波共振现象,它在瞬间可以达到峰值。按照物理学原理,谐振时阻抗最小的是串联谐振,而并联谐振时阻抗最大。网络的彻底开放性,打破了串联与并联的一切界线,使得网络信息消费的谐振阻抗几乎归于零,峰值到来的瞬间性明显。
网络是一种广义的工具。法兰克福学派的霍克海默在网络出现之前就提出了工具理性批判思想,认为工业文明的进步是以人的异化为代价的,因此,他对技术理性主义文化精神和工业文明弊端给予猛烈批判。网络消费因其所具有的无可抗拒的效率和能顺应任何目的的工具性,意味而且蕴含着强烈的统治逻辑。正是这种统治的逻辑使现时代的信息消费者丧失了其批判和超越的维度而沦为工具性的存在。因此,无常化消费哲学的全面统治“必然导致人的自由的全面丧失”[6]。
综合信息生产者与消费者两方面的哲学观念可以看出,人性危机的根源在于人自身思维方式的危机。因而,在网络理性的建设方面,没有什么非常单一、可以直接发生一统效能的办法。甚至常识范围内人的“善”与“恶”、“有利”与“无利”观念,在网络人性中都会发生变态,如儿童、少女之于杀人游戏、暴虐软件等。借助法律的力量才可能对落后和陷入工具理性“铁笼”中的个人进行真正的救赎。只有借助法理思维超越技术理性的对象化思维,人类方可彻底摆脱工具性的存在方式,从而真正实现自己的自由本性。这种思路,也许对于急于找到网络管理对策的管理者来讲,是一种可以考虑的法理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