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收入陷阱
(一)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
2006年,世界银行发布了《东亚经济发展报告》,首次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概念。这一概念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的,它是指发展中国家的人均GDP达到世界中等水平后,如果不能顺利转变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将会导致后续增长动力不足,使国家经济陷入停滞;同时,这些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积聚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会集中爆发,如贫富分化加剧、产业升级艰难、城市化进程受阻、社会矛盾凸显等。
我国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国民经济发展迅速,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迅速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1月20日公布的数据,我国2013年的国内生产总值达568845亿元,同比增长7.7%。按2013年人民币对美元年平均汇率6.1932计算,2013年中国GDP约合91849.93亿美元,人均GDP约为6767美元。这一数据表明,我国正在由发展中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
然而,根据“中等收入陷阱”的定义,我国这一时期将是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型、社会矛盾逐渐凸显的特殊时期。在这一时期,如果不能实现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的转型,我国的经济就容易陷入停滞,社会矛盾容易高发,社会心理容易失衡,很容易跌进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拉美和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如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很早就已经是中等收入国家,然而之后几十年经济停止增长,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
(二)中等收入陷阱的表现
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具有五大特点:第一是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扩大。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内需不足,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增长。如智利、巴西、阿根廷等国家。第二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不成功。发展中国家一般是粗放型和资源消耗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和原材料获得经济的短期快速增长,但是它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消耗和环境的严重污染,使经济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在经济增长方式方面,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增加经济的内在发展动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第三是金融体系的脆弱使得发展中国家面临经济危机或者金融危机时,很难走出困境。第四是人口红利的消失和劳动力转移的困难。我国的城乡壁垒如果一直不打破,也将造成劳动力转移的困难。第五是民主进程缓慢与腐败滋生。采取渐进式改革由计划经济过渡为市场经济的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一般都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如果这种情况发生,行政管理的落后和腐败滋生将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
(三)中国社会矛盾逐步凸显
我国社会目前处于社会矛盾高发期,主要原因是社会改革与经济转型过程中,利益分配不均或物质性冲突造成的。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参与者为农民、工人、普通市民等社会底层民众和相对弱势群体。直接利益诉求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失地、下岗、劳资纠纷、企业改制、兼并破产、环保等方面。除环境保护问题外,其他的利益诉求都是物质性冲突,不涉及价值性冲突。根据《2012—201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瞭望东方周刊》和《2010中国危机管理年度报告》等披露的数据,我国群体性事件逐年增长从1993年的8700多起,发展到2010年的18万多起(见表5.1)。
表5.1 1993—2010年我国群体性事件增长趋势(https://www.daowen.com)

(数据来源:《2012—201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瞭望东方周刊》《2010中国危机管理年度报告》等)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目前,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尤其是政治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导致部分官员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另外,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部分农民失地、征地拆迁中对补偿的不满,城乡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加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在凸显,有的发展成群体性事件,需要引起高度警惕。目前,我国的社会矛盾主要集中在政治权力缺乏监督、社会公共支出不透明、权钱交易、贫富差距过大、阶层固化、社会道德滑坡、工农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等方面。此外,在经济转型方面,我国的制造业尚缺少核心竞争力,尤其是缺乏科技创新;加工行业过度依赖人口红利,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驱动,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由于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分配的巨大差距,加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居民教育、医疗、养老负担过重,导致居民消费低迷,内需较为疲软。加上我国实行多年的户籍制度,造成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此外,在教育资源投入和就业机会方面,阶层固化的苗头显现,底层民众向上流动的道路变窄,主要体现在底层民众所获得的教育资源不足,就业机会减少等方面。
近几年,我国群体性事件频发,在国内媒体具有重大舆论影响的就有厦门PX事件、贵州瓮安事件、陇南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安徽马鞍山事件、番禺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厂事件、大连PX事件、乌坎事件等,我国部分民众对当地政府或行政机关的不信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出具的权威调查结论表示怀疑,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比如,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和2009年湖北石首事件就是民众对于当地公安机关调查结论的不信任导致的。
瓮安事件和石首事件的共同之处是都由一名普通民众的死亡引发。瓮安事件的大致经过如下:2008年6月22日,贵州省瓮安县初中学生,时年17岁的李树芬的尸体在河中被发现。6月22日晚,瓮安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对李树芬的尸体进行了尸检,并做出“死者系自杀”的鉴定结论,死者家属对这个鉴定结果表示怀疑。此后的几天之内,有关李树芬真正死因的谣言在当地流传,最终导致上万人聚集的群体性事件。本来,瓮安事件的起因就是一起普通的少女溺水死亡事故,就因为死者家属对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不信任,导致数百名不法分子混入抗议群众队伍,制造了打、砸、抢、烧党政机关的暴力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的情况如下:2009年6月17日,湖北省石首市永隆大酒店男性厨师涂远高,时年24岁,被发现死于酒店门前。警方的鉴定结果为自杀,但是家属拒绝接受这一结论,拒绝火化尸体,并将尸体停放在酒店内,后来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导致了群体性事件,部分警察被殴打,酒店和车辆被焚烧。这两起事件说明了群体性事件的促发原因之一是我国普通民众对于国家司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的结论表示怀疑和不满。公安机关属于司法部门,是我国重要的国家职能部门,民众对于公安机关的不信任和怀疑,说明政府职能部门长期以来的作为和作风导致了民众的不信任。
二是对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公职人员的言论、行为等表示怀疑和不满,通过群体性事件泄愤。比如,2004年的重庆万州事件,就是一起因为一名临时工冒充政府公务人员发表不当言论,导致矛盾激化的事件。2004年10月18日,万州某水果批发市场的临时工胡权宗与妻子在路上行走时,妻子被余继奎的扁担撞了一下。这本来是一件小事,却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了纠纷,后来发生了斗殴。胡权宗将余继奎打伤,并口出狂言:“我是公务员,出了什么事都可以花钱摆平!”胡权宗冒充“公务员”的不当言辞和举动引发了群众的公愤,事件导致大量群众聚集围观,警察要将胡权宗带离调查时,也受到阻挠,双方僵持了3个多小时。下午6时许,有一个青年煽动围观者砸烧警车、冲击区政府大楼并砸坏玻璃大门,使之上升为一起暴力泄愤事件。
三是部分民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当合法诉求长期得不到满足时,民众对企业的不满容易发展成为对当地政府和基层干部的不满。如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转制过程中,部分下岗工人和离退休工人的基本生活失去保障,多次上访无果后采取拉横幅、堵路等方式维权,酿成群体性事件。2008年云南发生的孟连事件就是经济和利益纠纷导致的。孟连事件的起因是当地的橡胶产业经历了乡镇企业改革和股份制改革,但两次改革都不彻底。由于产权不清,管理混乱,当地胶农的合法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胶农对橡胶公司的不满逐步发展为对当地政府的不满,2008年橡胶价格上涨以后,利益纠纷更加激烈。加上地方政府随意出动警力镇压农民的维权行动,导致500多名胶农手持长刀、铁棍、锄头等工具与警察发生了暴力冲突,事件造成2名胶农死亡,影响非常恶劣。从这次事件可以看出,政府的不当处置不仅不会平息事态,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因此,部分政府公务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必须转变思维方式,注重群众情绪的疏导,不能一味依赖公安机关对群众的镇压,其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一系列事件说明了部分公众对我国政府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度正在降低,“仇官”的社会心态正在逐渐蔓延。这些群体性事件对我国的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由“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即可。全能型政府使民众存在过高的心理预期,一旦政府不能达到民众期待的目标和满足其要求,就会降低其在民众心目中的信任度。此外,我国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和当地利益集团勾结,现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也是群体性事件高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