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媒体促使民众关注并维护自身民事权利

一、 大众媒体促使民众关注并维护自身民事权利

近年来,我国在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高铁、高速公路、高架桥等为民众的出行和交通运输提供了极大便利。然而,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如个人房屋的拆迁。我国的房屋征收制度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确需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依法征收并给予补偿的全部规范的总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是这个制度的重要内容。但是,征地拆迁中损害被征收人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大众媒体的报道使得民众认识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开始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旧城改造以及新城扩张,使得旧房拆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旧的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拆迁,本来是政府大力推动的民生工程。但是,某些地方官员为了个人利益“与民争利”,有的甚至为了获取升迁的政治资本而不顾民生。此外,征地拆迁还存在着巨大的利益共同体——房地产开发商。随着分税制的确立,地方财政与土地出让直接相关,地方财政基本依靠“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用地的短缺使得土地成为稀缺资源,加上地方财政对于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土地成为一种能够为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资源。在利益的诱惑下,有些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勾结,不惜动用公权征地拆迁,甚至出现强制拆迁和暴力拆迁的现象,公众的合法权益被损害,土地房屋被侵占,导致了大量社会冲突。

其中,典型的事件是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最牛钉子户”事件就是2007年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重庆市规划建设涉及对杨家坪所在的老城区进行商业开发,当时,杨家坪片区的204户住户和77户非住宅户与开发商达成了拆迁协议。由于有一户人家与开发商就拆迁和赔偿条件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最后开发商为了迫使这户不肯搬迁的住户最终迁离,在该住户的住房周围开挖基坑,致使未拆迁的这一户的房屋成了高于地面十余米、像个大钉子的“孤岛”,这就是“钉子户”的由来。2007年2月26日,有网友以“史上最牛钉子户”为题,将该住户的图片发布在我国各大网络论坛,此事件迅速引起了中外新闻媒体的关注,有网民在论坛和博客上对该事件进行追踪报道。

2007年3月,我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在《物权法》中涉及私有合法财产的保护、对“公共利益”边界的界定和解释等问题,这使得“最牛钉子户事件”成为《物权法》颁布以来的首个住房拆迁维权事件。经过大众媒体的广泛报道,我国许多法律界专家学者也参与了该事件的讨论,引发了激烈的辩论与争议。

早在200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的旧城改造工程就已经启动,实施商业开发的有三家开发商,分别是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和2005年加入的重庆正升置业有限公司。这一片区毗邻杨家坪轻轨站,是重庆市的商业核心地段之一。至2007年,除了杨武、吴苹夫妇一户外,其余住户先后与开发商达成了协议搬迁。(https://www.daowen.com)

杨武、吴苹夫妇的住宅具体地址为鹤兴路17号,总面积达219平方米,是一座两层楼房,房屋为砖混结构,属于营业用房。据女主人吴苹介绍,该房屋于1944年由杨武父亲建成,1992年重建成现在的建筑,2004年8月31日收到拆迁公告。由于他们的房子面积最大,而且属于营业用房,九龙坡区房管局计划最后解决。2005年9月6日九龙坡区房管局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由于缺乏余下8家拆迁户的参与和签字,吴苹作为谈判代表与房管局理论后终止协议。因开发商对区内断水断电,2005年7月,其他8家拆迁户已跟发展商达成协议,只剩下吴苹、杨武夫妇一户还没有达成协议。

2006年9月14日,吴苹与开发商进行了第一次协商,吴苹认为开发商的拆迁许可证已在2004年8月过期,就应该没有拆迁的权力。在开发商提供的与吴苹的谈话记录中,记录了吴苹向开发商提出近6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因此,此次协商吴苹未能与开发商达成一致,她拒绝拆迁并拖延至事件被曝光。

2007年1月8日,九龙坡区房管局就此事召开听证会,1月11日,根据开发商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九龙坡区房管局进行了行政裁决,要求吴苹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搬迁,向开发商交付房屋。但是,吴苹对裁决书的裁决拒绝执行。在此期间,开发商为了不耽误开发进度,在杨武、吴苹夫妇房屋的周边已拆迁区域进行基坑开挖,使这户房屋成为高出基坑十余米的“孤岛”。

2007年2月1日,九龙坡区房管局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拆迁申请书》。2007年3月19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拆迁听证会,要求杨武、吴苹夫妇最迟于3月22日晚24时前拆除房屋。吴苹认为,听证会未能给她表达意见的机会,在执行期限3月22日即将到来之前,房屋早已被断水断电,但是杨武还是在3月21日爬上自家房屋,重返“孤岛”。杨武每天让亲属把食物、瓶装水甚至大瓦斯瓶送到楼下空地,再用绳子把生活必需品吊至房内,他还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内的各种法规文本和有效证件。杨武在自己房屋的楼顶扯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横幅,房屋后方则拉上“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横幅。当事件曝光后,众多媒体记者过来采访拍照时,杨武还在记者们的镜头前挥舞国旗,表示要“与楼共存亡”,附近的群众也到场展示横幅,表示声援吴苹夫妇。

由于该事件受到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并没有强制拆迁杨武和吴苹夫妇的房屋。一直到3月30日上午,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仍未强制执行拆迁,但是发表了关于该事件的公告,责令户主杨武在4月10日前(即10天后)自行搬迁,房屋由智润置业公司负责拆除。如果拒绝搬迁的话,法院将择期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3月31日上午10点,九龙坡区区长黄云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重申了该公告。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吴苹开始拒绝记者访问,她也没有像往常那样,在房屋周围的基坑处召开记者会。至此,记者不能再顺利对夫妇两人进行采访,杨武仍留守在“孤岛”内,象征抗议的横幅也没有撤下。

4月2日下午4点30分左右,该事件突然有了突破性进展:杨武、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签署了《拆迁安置同意书》;杨武、吴苹夫妇同意接受开发商提出的安置条件,即在沙坪坝区置换一套同等面积的商业用房。当天下午5点左右,杨武拆除了挂在房屋前后的横幅和国旗,事件正式落幕。房管局工作人员登上房屋视察并拍照,而开发商则在当晚7点左右开始拆除房子,到晚上10点多房屋被拆除,除地基外,高于地面部分全部拆除。此事宣告结束。

时任九龙坡人民法院院长的张立向媒体记者透露,法院在两天之内已组织6次调解。3月28日下午,九龙坡区委书记郑洪与吴苹商讨近3个小时;4月1日,法院组织开发商和杨武夫妇达成口头协议,并让双方在第二天下午签字确认。

我国媒体全程跟踪报道了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这次事件的最大意义在于:通过“钉子户”的和平拆迁,在全国上下完成了一次对《物权法》的全民教育和普及过程,给《物权法》的正式实施以及具体细则的完善提供了一个宝贵的范例[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