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的中国意义
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和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进一步加剧,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进城务工的农民劳动力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务工收入也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农民工的现实处境是我国社会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的一个缩影。农民工虽为我国社会的弱势群体,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我国城乡二元制度下,农民工的工作条件恶劣,欠薪、工伤时有发生,他们和子女缺乏基本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融入不了城市生活。此外,由于我国目前法律体系对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规定滞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大量企业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我国相继出现了杭州讨薪女工被辱事件、宁夏民工王斌余被包工头恶意欠薪,讨薪被殴后激愤杀人等恶性事件,恶意拖欠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已经触及社会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成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每到年关岁末,农民工讨薪维权事件就会成为社会关注和媒体报道的热点。虽然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但是走司法程序往往耗时耗力。在我国,解决欠薪问题的一般程序为“一调一裁两审”——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先调解后仲裁;双方不服再向当地法院起诉,若不服从判决可上诉,法院进行二审。这些法律程序全部走完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而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缺乏固定的收入来源,处于“等不起”的境况。所以,许多农民工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维权,如拉横幅、堵塞马路、跳楼、冲击国家机关等极端方式讨薪,有的甚至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由于解决欠薪问题的制度规定不完善,司法救济程序复杂、过程较长、成本较高,让很多农民工望而却步,制度化保障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加上农民工法律意识淡漠,绝大多数选择“忍气吞声”或采用极端方式维权使欠薪问题愈演愈烈。
由于新闻媒体的巨大影响力和辐射力,新生代农民工们会通过媒体维权,公开表明维权立场、态度、要求等核心问题,从而改变农民工在这场维权博弈中的被动和弱势地位。如河南农民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维权的创举,就是农民工在社会新生态环境下公民意识觉醒的体现。《人民日报》评论认为“相对于此前‘要挟’式、赌博式的非理性维权,民工们主动召开的‘维权记者新闻发布会’,无疑吻合了法治社会的公民行为要义”[12]。(https://www.daowen.com)
2011年,全国媒体发起了“为农民工‘讨薪难’支招”活动。《浙江:临近年关“帮女郎”为你奔波讨工钱》《青岛6部门联手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热线给您撑腰》《重庆警方开辟专门通道替农民工讨钱》《南京:农民工年底讨薪有“绿色通道”》《合肥瑶海区:讨薪维权可拨4293116》《又到“讨薪”高峰期恶意拖欠建筑企业将禁入无锡市场》《合肥开通14部“讨薪热线”“两节”清欠行动启动》《山西农民工讨薪行动再启动》……当地媒体公布农民工讨薪电话,为讨薪支招,帮助农民工维权。由于新闻媒体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跟踪报道与舆论监督,近年来,政府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力度越来越大。
正是由于我国媒体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广泛报道和关注,2011年2月25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于该罪针对的是“恶意欠薪”,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和工程层层转包发生的欠薪作用甚微。在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强大压力下,我国有关职能部门开始着手解决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2008年起,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连续5年在第四季度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2013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等待遇案件24.36万件,为471.21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6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