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公约对“信息公开和表达自由”的表达

一、联合国人权公约对“信息公开和表达自由”的表达

言论、出版和新闻的自由,是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第19条关于表达自由的条文有:“一、人人享有保持意见不受干预之权利。二、人人有表达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的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三、本条第二项所载权利之行使,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故得予以某种限制,但此种限制以经法律规定,且为下列各项所必要者为限,第一,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第二,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风化。”[4](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