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本军事简况

三、日本 军事简况

日本军队称为自卫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扶植下重建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迅速增强,日本自卫队的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在“质重于量”和“海空优先”的建军方针指导下,自卫队已发展成为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作战能力较强的武装力量。

(一)日本国防体制

日本国防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和自卫队的最高统帅是内阁总理大臣,他代表内阁对自卫队行使最高指挥监督权。内阁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提交国会审议的有关国防问题的法律草案、预算草案做出决定,制定有关政令,决定有关国防的重大方针和计划。安全保障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审议机构,由内阁总理大臣任主席,其职责是:审议有关国防的重要事项,处置重大紧急事态的重要问题。防卫厅是在内阁总理大臣领导下处理国防事务的行政机关,其任务是:管理和指挥陆上、海上、航空自卫队,处理与此有关的事务。防卫厅直属内阁府,长官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命的国务大臣担任,负责统管防卫厅的业务,并通过陆、海、空自卫队参谋长指挥自卫队。参谋长联席会议是辅佐防卫厅长官的参谋机构,由自卫队现役军人中资历最深、军衔最高者任主席,主要任务是统一和协调陆、海、空自卫队的运用。制定合同作战计划、合同后勤计划和合同训练计划,统一、协调自卫队军事行动的指挥命令,协助防卫厅长官指挥两个以上军种的合成部队的作战行动,搜集情报、调查研究,以及完成防卫厅长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日本军事力量的组成

日本武装力量约为24万人,由现役部队、文职人员和预备役部队组成。分为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陆上自卫队16万人,编成有军区、步兵师、装甲师、步兵旅、混成旅、空降旅、炮兵旅、工兵旅、防空导弹群;海上自卫队实有兵员4.5万人,编成有自卫舰队、护卫舰队、航空集团、潜艇舰队、地方队;航空自卫队实有兵员4.7万人,编有航空总队和航空开发实验团。除此之外,日本自卫队还编有约5万人的预备役部队。

(三)日本当前军事战略

受“和平宪法”的制约,日本在“战后”一直回避使用“军事战略”这一术语,而代之以“防卫政策”。日本政府在1970年首版《防卫白皮书》中正式提出了“专守防卫”的军事战略。“冷战”时期,日本虽然对“专守防卫”战略进行过多次调整,但其核心内容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军事战略的被动防御特点明显。“冷战”结束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内外环境的变化为日本军事战略调整提供了契机。2013年12月17日,日本召开内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版《防卫计划大纲》(简称“2013新大纲”),对其当前军事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

1.认为国际安全环境日趋严峻,将中国作为主要威胁

自“9·11”事件以来,日本在对威胁的认识上日益体现出“多元化威胁观”,即安全威胁日益呈现多样化、多层次。一是认为冲突传播速度加快。国家间利益进一步密切,动乱与安全问题传导性增强,任何国家都难以独善其身,一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问题将迅速波及其他地区。二是认为冲突愈发难以定义。除民族和宗教对立等引起的地区冲突外,“灰色区间”的冲突越来越多,而且往往介于“有事”和“无事”之间,很难给予明确定义。三是认为“新型威胁和多种事态”范畴进一步扩大,包括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弹道导弹扩散、国际恐怖组织、海盗行为以及地区冲突、统治机构脆弱化、“失败国家”的存在等,同时海洋、太空、网络及气候变化对安全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值得关注。四是认为地区力量平衡发生明显变化。随着中国、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国家的崛起,美国的影响力相对减弱,亚太地区力量对比出现了新的动向。此外,日本在继续强调朝、中、俄传统安全威胁的同时,开始突出强调中国因素。

2.安全目标日益突出自主性,更加重视发挥国际作用

“2013新大纲”提出的“多层次合作安全保障战略”,首次确立了3大安全目标(日本的安全、防止威胁的出现、维持与构建国际体系),并使用了“防止”“营造”“预防”“贡献”等含有“自主”“主动”等意味的词语,安全目标的自主性更加明显。“2013新大纲”不仅重新定位了安全目标,而且更加重视发挥国际作用。一是开始重视在国际安全体系中发挥秩序设计者作用。“2013新大纲”提出的3大安全目标,从表面上看,似乎仅仅是在原有的两大目标之间嵌入了一个中间目标,但“防止威胁的出现”是一个既可内收亦可外延的概念。二是更加重视地区安全合作。“2013新大纲”的“多层次合作安全”是一个从双边同盟到地区合作再到全球合作的3层模式,相对于内层的日美同盟和外层的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合作,位于中间层次的地区合作是有别于“统合安全保障战略”的关键环节,体现了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日本对国际战略格局的基本认识。因此,日本在战略目标上不断拓展自主安全内涵,注重发挥国际作用,显露了日本意欲从国际秩序的遵从者向设计者乃至塑造者转换的大国野心。

3.自卫队职能不断深化,力量运用突出快速反应和联合性

“2013新大纲”在论述防卫力量的发展方向时对自卫队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重新定位,新的3大职能是“有效威慑与应对各种事态;维护亚太地区安全环境更加稳定;改善国际安全环境。”与“2010大纲”提出的职能相比,第一项职能增加了“威慑”,具体任务增加了“应对网络攻击”和“应对复杂事态”(多种事态连续或同时发生)。第二项职能由“防备正规侵略”转变为“维护亚太地区安全环境更加稳定”。其中更引人注目的是,第三项职能的内涵有了拓展,自卫队的任务增加了“与盟国等合作,积极推进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和维持海洋秩序等活动”。从“2013新大纲”对战略方向和自卫队职能活动进行的调整来看,一是战略方向的转变更为明确;二是自卫队在职能上更加注重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和海洋秩序等。为此,日本在自卫队运用上更加突出强调快速反应和联合性。

4.加强“机动防卫力量”建设

“2013新大纲”提出的“机动防卫力量”建设思想,是对战后日本长年坚持的“基础防卫力量”建设思想的重大修正,其实质是“必须具备快反应、机动性、灵活性、持续性和多用性,以军事技术能力和信息能力为支撑”。“2013新大纲”还特别强调防卫力量的实战使用,指出“不应仅仅满足于保持防卫力量,更要重视防卫力量运用的动态威慑作用,提高以快反能力为代表的部队综合运用能力”。可以看出,日本在军事力量建设问题上有3个重要变化:一是建军方针的转变,由建设“基础防卫力量”转变为建设“机动防卫力量”;二是建军目标的转变,由“多能、灵活、有效”转变为“快反应、机动性、灵活性、持续性和多用性”;三是力量运用理念的转变,由注重“静态威慑”转变为“动态威慑”,强调力量的实战运用。为此,日本在快反态势建设上,建立情报、警戒、侦察一体化体制;在联合作战能力建设上,统一自卫队的指挥和作战运用,加快联合所需的指挥通信和情报通信网络建设;在信息化建设上,加快军事信息系统综合集成,构建陆海空天多维监视网,提升电子战与网络战能力;在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上,调整发展重点,裁减传统作战装备,大力发展信息化、机动化、外向型装备。

5.继续深化日美军事合作

坚持日美军共同盟一直是日本军事战略的重要支柱。“冷战”后,日本依托日美军事同盟,慑止朝鲜,遏制中国,防范俄罗斯,维护日美两国在亚太地区的“共同利益”。近年来,日本不断采取措施强化日美军事同盟。一是进一步加强日美两国安保磋商,加强两国在情报、应对周边事态、反导、军事技术及装备等领域的合作。二是加强日本自卫队与美军和平时期的各种合作,加强共同训练和联合演习。三是以自卫队和美军为基础,在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确保海上交通安全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特别是安倍政府上台以来,日本修正了民主党政权上台伊始弱化日美同盟的政策,加大了深化日美军事合作的力度,使日美军事同盟在完成“共同保卫日本”、联合遏制并干涉地区危机的历史过渡时期走向共同主导国际安全事务的阶段。

拓展知识

日本海外派兵步伐加快

在美国的姑息下,从硬件装备的规模和品质来看,所谓以“自卫”为原则的日本自卫队早已超越了“自卫”所需的范围,开始进行“海外派兵活动”以谋求政治大国地位。以2002年派兵阿富汗为起点,日本自卫队先后赴柬埔寨、莫桑比克、卢旺达、南苏丹等地,总共参加了十多次所谓“国际和平合作业务”,自卫队还利用国际紧急救援计划遂行了13次“国际紧急救援活动”。然而,目前日本向联合国提供的外派自卫队身份仍是“非战斗人员”,主要承担的是基建和救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