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FDA针对妊娠期用药的危险等级标准
1.A类 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影响甚微。属于此类的药物极少,包括常规剂量维生素类。
2.B类 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对胎畜有害,但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或者动物实验对胎畜无害,但对人类无充分研究。属于此类的药物较少,包括常用抗生素(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红霉素、甲硝唑)、解热镇痛药、强心药、泼尼松等。
3.C类 不能除外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畜有害,或缺乏研究。在人类尚缺乏相关研究。由于没有资料证据,属于此类的药物较多,包括喹诺酮类、抗病毒类、抗结核类,拟肾上腺素类,降压药(甲硝多巴、酚妥拉明)、甘露醇、呋塞米、地塞米松等。(https://www.daowen.com)
4.D类 对胎儿有害。但对孕妇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危害。包括四环素类、氨基糖苷类、抗肿瘤药、地西泮、抗癫痫药、氢氯噻嗪等。
5.X类 妊娠期禁用。对胎儿危害程度超过对孕妇的益处。属于此类的药物较少,包括沙利度胺、己烯雌酚、MTX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