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诉

二、主诉

主诉为被评估者感觉最主要、最明显的症状或体征及其性质和持续时间,或被评估者此次就诊的主要原因。主诉应简明扼要并高度概括,如“低热、咳嗽3周”。主诉在1个以上时,应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如“反复发作性左上腹痛3年,柏油样便1天”。主诉应尽可能使用被评估者自己的语言,而不是诊断用语,如“患糖尿病1年”,应记录为“多食、多饮、多尿1年”。若当前无症状或体征,诊断资料和入院目的十分明确时,也可用以下方式直接记录主诉:“体检发现高血压2周”,“慢性肾小球肾炎复发5天,要求住院治疗”。(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