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的重构
网络谣言是众多互联网问题的一个,当前我国网络谣言治理法律体系所面临的法律位阶低、立法空白、立法冲突、立法滞后等问题是我国互联网法的一个缩影,它反映的是我国互联网立法所面临的整体困境。“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的法律规范仍不完善,现在较好的模式是:对现有的关于规制互联网的法律进行修改,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专门的立法。无论目前采用哪种方式构建互联网法治,其基本的理念都在于:保障互联网安全,保护人民的言论自由和其他权利,促进交易以及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有效打击计算机犯罪,公正救济在互联网上遭受侵害的权利。”[14]对于网络谣言治理法律体系而言,也存在两种法律体系完善和重构的做法,一是对现有的法律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主要包括提高相应法律规范的法律位阶,对网络谣言概念、规制程序、法律责任的衔接等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废止一些不适宜的法律条款,对行业自律、公民监督和互联网教育等市场机制的内容进行规定并建立具体的法律保障机制;二是提高网络谣言治理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专门性。第二种做法也存在两种不同的思路。
第一种思路是制定一部专门调整和规范网络谣言治理的法律规范,并依据该专门性法律规范对现有网络谣言治理法律体系进行法律清理,对那些已经过时的法律条款和相互矛盾、冲突的法律条款加以删除和修改。由于网络谣言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辐射性,以及考虑到当前分散性的网络谣言治理法律体系在网络谣言界定、传播网络谣言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网络谣言治理程序等方面所存在的立法空白,可以以《网络安全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为基础,糅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中有关网络谣言治理的相关条款,制定一部专门调整和规范网络谣言治理的法律规范[15],增强法律治理网络谣言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同时,还应注重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可以以该专门调整网络谣言的法律规范为基础,修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与其不相协调的条款,实现网络谣言治理法律体系内部的整合和完善。(https://www.daowen.com)
第二种思路是不制定专门调整网络谣言治理的法律规范,而是在统一调整互联网安全或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中以专章的形式具体规范网络谣言治理。在这一章中,应具体规定网络谣言的界定,政府、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等不同主体在网络谣言治理方面的义务与责任,网络谣言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网络谣言治理的具体措施,规制措施的具体程序,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其衔接等。然后,在制定统一互联网基本法的过程中,推动该法与已有互联网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协调与衔接,再根据最新的网络基本法,对既有网络谣言治理法律体系中那些已经过时的法律条款和相互矛盾、冲突的法律条款加以修改。
根据我国目前的互联网行业发展规划,分散立法模式依然为政府所青睐,统一的互联网基本法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可能不会出台。“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为互联网行业发展和管理营造更为健全的法律环境。推动用户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实名、数据保护等相关立法,建立安全可信的在线环境,保护互联网技术与业务创新,创造有利于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16]由此可见,当前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加强网络谣言治理法律规范的专业化程度,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并以该专门性法律规范为根据,对网络谣言治理法律体系中那些已经过时的法律条款和相互矛盾、冲突的法律条款加以修改,从而实现网络谣言治理法律体系的专门性、及时性和协调性,推进网络谣言治理法律体系的完善和重构。当然,诚如前面所述,未来的理想路径仍然是制定一部统一的互联网基本法,推进互联网安全、互联网产业发展和公民网络权利之间的平衡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