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圈残疾人口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武汉城市圈地区、城乡间发展不均衡
武汉城市圈残疾人工作发展整体水平较高,但由于残疾人工作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地区经济实力的制约,圈内残疾人工作发展不均衡,仍然呈现“一市独强,城乡失调”的发展现状。具体数据见表7。
表7 2007年武汉城市圈地方生产总值

首先,武汉城市圈内城市之间发展不均衡,发展水平存在差距。对照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显然武汉市作为城市圈的核心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最好,在残疾人经济状况、社会保障水平、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与其他8个周边城市相比都具有很大优势。其他城市虽然残疾人事业发展各有特色,但从整体来看,仙桃、潜江和天门这三个县级市发展程度不高,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组织建设方面还很薄弱。目前,只有武汉市和黄石市设立了托养机构。其他五个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居中,其中孝感和黄石在各方面都可以紧随武汉之后。虽然鄂州市农村社保标准最高,但数据显示鄂州市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最差,其月收入和消费均不到武汉市的五分之一。鄂州市残疾人经济状况亟须改善。
其次,城镇与农村发展不平衡,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受经济实力的影响,武汉城市圈残疾人经济状况城镇明显好于农村。以武汉市为例,城镇残疾人家庭月收入为2846.14元,消费支出为2607.7元,而农村月收入仅为1547.12元和483.38元,分别相差1299.02元和2124.32元。同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也大大高于农村,参加社保比重也高于农村。选取武汉市城乡最高标准,二者相差2100元/年;孝感市城乡最高标准之差最低,也达到了1440元/年。由于缺乏财政资金支持,农村残疾人工作非常薄弱,歧视残疾人现象很明显,同时农村残疾人的消息闭塞,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经常落实不到位。虽然武汉市注重城乡协调,制定措施适当向农村倾斜,由城区带动农村发展,但其城区和郊区发展差距明显,农村在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组织建设方面仍然落后。
(二)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应是各国社会保障优先考虑的对象,然而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在职人员、健全人口却成为制度保障的重点,残疾人社会保障权利被严重忽视,武汉城市圈也不例外。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三个方面,尽管武汉城市圈快速推动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紧紧围绕三个方面展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是武汉城市圈社会保障水平参差不齐,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统一。目前武汉城市圈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仍是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险,具体表现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救济方面,在省残联相关统计中,武汉城市圈仍有一部分实际收入低于所在地最低保障线的残疾人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最低保障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居民,没有特别针对残疾人提高标准;同时,最低保障标准仍是按照现有行政区划各自制定,武汉城市圈没有形成统一标准。此外,在通过实施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和应急救助,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就学、就医等方面遇到了一些困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覆盖面还很低,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住房保障和廉租房仍在起步阶段。例如武汉市对纳入低保的精神残疾人补贴100元/月,但仙桃和咸宁等地因为缺乏资金不能实施此类优惠措施。
社会保险方面,虽然武汉城市圈在积极推进残疾人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但是数据显示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率很低。与普通家庭相比残疾人经济收入一般较低,在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下,导致残疾人无力承担参保费用参保积极性不高。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的推广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并承担一定的资金支持责任。
社会福利方面,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福利标准和范围需要进一步提高,例如除了关注身体残疾外,要高度关注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同时慈善事业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推动。
(三)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武汉城市圈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公共服务深入社区,体系包括了就业服务、托养服务、特殊教育、法律援助和文化设施等,并且开展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为残疾人提供了方便,满足了需求。但是由于区域内发展水平不均衡,公共服务体系也存在服务设施城市间分布不均的问题,同时教育机构、托养服务、文化服务等方面仍然十分薄弱,公共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备。
社区服务以社区康复为基础,武汉城市圈康复站覆盖了将近三分之一的社区,但是天门市康复站建设十分落后,到2008年底还没有建立社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基本达到“十一五”期间“30万人口以上的市县建一所特教学校”的要求,但只有武汉设立高中教育机构,影响了义务教育、高中和高等教育的衔接,很难满足其他城市残疾人学生的需求;此外特教机构只有盲校、聋校,针对智力残疾的学校很少。残疾人缺乏专门文体活动机构,武汉城市圈内只有4个地区在图书馆设立的有声读物阅览室共有,且武汉占绝大部分。
残疾人托养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武汉城市圈内托养服务机构仅有17家托养服务机构,而且只分布在武汉和黄石两市。托养服务工作主要靠家庭自己承担,残疾人服务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现有托养服务机构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同时现有托养服务机构大多针对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缺少精神残疾的专门机构,而且在孤独症康复方面还没有政府设置的机构,一般由民间投资经营,其收费较高,一般家庭难以承受。
(四)圈内优惠政策不能共享
目前武汉城市圈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仍以目前的行政区划来划分,还未达成统一标准,也不能进行地区间的共享。相对而言,武汉市残疾人优惠政策较为全面,周边其他城市暂时难向其标准看齐。而且各地区制定措施只针对本地区残疾人,在各地标准和优惠措施不统一和不能接轨的情况下,周边城市残疾人来武汉也无法享受武汉的优惠政策。例如武汉市残疾人可以享受市内免费乘车优惠,而其他城市残疾人来武汉就不能享受。因此,在武汉城市圈的建设中,如何促进各项政策的统一和优惠共享,实施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残疾人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成为值得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