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参与机制
2026年01月22日
一、决策参与机制
残联组织决策参与机制,就是残联组织在政府及部门制定行政法规政策的过程中拥有话语权。残联组织决策参与机制的形成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及部门在决策过程中要主动听取残疾人组织的意见,满足残疾人的合理要求,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给处于弱势的人群以扶助;在国家权力和决策机构中,按照一定的规则给予这一群体一定的政治席位,反映这部分人的政治诉求,如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安排残疾人及其组织的代表等。这是现代政治公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另一方面,作为残疾人的代表组织,必须主动地调查残疾人情况,倾听残疾人心声,反映残疾人意见,为这部分处于社会弱势的群体争取权益。这两个方面统一于保护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目标之中。《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代表和组织所联系群众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群众意见。”为残联指明了工作方向。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矛盾突出的现阶段,由于利益的多元化等原因,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人群的利益往往容易被忽视。因此,作为这个群体的代表组织,就更应该主动地反映情况,寻求支持。新时期,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求在“弱有所扶”上取得突破,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依据,也为残联发挥代表职能提供了更好的条件。残联要进一步推动完善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代表大会代表和主席团委员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和回复制度,把代表职能落到实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