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区康复
2026年08月16日
第一节
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是在社区水平上对康复对象开展全面康复的一种可行、高效、经济的新的康复途径,其核心是利用有限的康复资源扩大康复的受益面。
它是在社区水平通过调动社区的相关部门、人员、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等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为康复对象提供有效、可行、经济的全面康复服务,使患者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能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社区康复作为全面康复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途径,在我国康复事业的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其高度的可行性、有效性和经济适应性。可以预计,随着《残疾人保障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和我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员,尤其是广大的社区医务工作者对社区康复认识的不断加深,我国的社区康复事业将得以迅速发展,原因是:
第一,由于医学科学的进步,脑瘫患儿的存活率提高了,而且存活患儿的残疾严重程度也相应增加。这样,单靠康复中心或康复医院为患儿提供各类康复服务已愈来愈显不足,因此有必要开辟另一种新的服务形式,以解决脑瘫儿童康复难的矛盾。
第二,由于经济建设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认识脑瘫儿童的观念不断更新,对康复医学的认识和了解也在逐步加深,对患儿的康复要求日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单一的康复中心或医院已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从而使得社区康复应运而生。
第三,大量实践证明,在开展社区康复的国家,大部分脑瘫儿童可在社区康复中得到益处。
综上原因,脑瘫儿童的社区康复在我国得到蓬勃的发展,尤以广东省发展更为迅速,现有脑瘫儿童康复中心二十多个。但脑瘫康复是一个新课题,还处于探索之中,有待于康复工作者共同努力并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