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儿童社区康复训练档案及疗效评估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是残联在精准康复要求中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任务。为使这项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使脑瘫儿童通过康复训练改善康复状况。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康复专家成员,根据新的训练任务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工作需要,对《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档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统一指导用语、细化康复评估与训练方法、规范评分依据、细化评估内容,以提高训练评估的准确性和实用性,更有利于基层使用。档案涉及功能评估、训练计划制定、训练情况记录、训练效果评估等康复训练的各个环节,对规范康复训练有重要意义。现就该档案的使用方法说明如下。
一、康复训练档案的使用及填写说明
康复训练档案的使用及填写说明
(一)训练登记
筛选18岁以下,诊断明确、有康复潜力、家庭成员配合的脑瘫儿童作为训练对象,纳入重点工程任务,由康复训练人员填写“训练登记”。
(二)训练评估
训练对象的初次评估、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均应依据“训练评估”进行。按照评估标准,由康复训练人员对训练对象的能力逐项评估、计分。通过初次评估,掌握训练对象目前的障碍和困难情况,为制订训练计划、选择适宜的训练项目提供客观依据;通过中期的评估(在康复训练的中期进行),及时检查训练效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整训练计划。通过末期评估,总结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的意见。“训练评估”由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
(三)训练计划
康复训练人员依据初次评估结果,结合机构、社区和家庭康复训练条件,共同确定长期与近期康复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包括针对训练对象主要障碍和困难所确定的训练项目、训练内容、训练安排等。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训练计划”。
(四)训练记录
由康复训练人员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等情况进行记录,要求每一个月填写一次。
(五)评估与总结
“评估与总结”包括阶段评估、末期评估与总结。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阶段评估,转介其他机构或其他原因结束训练时进行默契评估,计算由初次评估至阶段评估提高的分数,小结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掌握训练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和困难,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调整训练计划。末期评估与总结栏内,应填写末期分数和初次至末期提高的分数,判断训练效果,总结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意见。由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评估与总结”。
(六)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用于康复训练的效果评估,包括康复训练“评估项目”“评分依据”和“效果判定”三项内容。“评估项目”与“训练评估”中的项目及要求一致。“评估依据”是依据训练对象完成康复训练评估项目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范围和程度,分为四个等级评估计分。“效果判定”通过对康复对象初次与末期评估分值之差,判定训练效果。
二、康复训练档案使用的注意事项
(一)使用康复训练档案是推进康复训练工作规范化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管理人员要了解康复训练档案的内容和使用方法,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要组织统一使用。
(二)各地在使用康复训练档案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三)康复训练档案的填写要求要及时、客观、准确,并妥善保管。
(四)为了更好地发挥康复训练档案的作用,各地在使用中要认真收集意见,并反馈至各地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以便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社区康复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
(试行)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省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
训练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康复训练档案的使用及填写说明
(一)训练登记
筛选14岁以下,诊断明确、有康复潜力、有康复意愿、家长配合的肢体残疾儿童作为训练对象,纳入康复训练重点工程任务,由康复医师或训练人员填写“训练登记”表格。(https://www.daowen.com)
(二)训练评估
康复对象的初次评估、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均依据“训练评估”进行。按照评估标准,由训练人员对训练对象的功能和能力逐项进行评估、计分。通过初次评估,掌握训练对象目前的功能障碍和困难情况,为制订训练计划、选择适宜的训练项目提供依据。通过中期评估(在康复训练的中期进行),按照“评估标准”,由训练人员再次对训练对象进行整体评估计分,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整训练计划。通过末期评估,总结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的意见。“训练评估”由训练人员负责填写。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评估内容共18个项目,其中运动功能包括头部控制、翻身、坐、爬、站、转移、步行、上下台阶、伸手抓物、捏取物体10项;生活自理能力包括进食、穿脱衣物、洗漱、如厕4项;社会适应能力包括理解、表达、做家务、参与社会生活和集体活动4项,姿势矫正训练贯穿于上述各项训练之中。
(三)训练计划
康复训练人员、残疾儿童家长、志愿工作者等人员,依据初次评估结果,共同制订切实可行的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包括针对训练对象主要功能障碍和困难所确定的训练项目、采取的训练方法和预期实现的康复目标等。由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训练计划”。
(四)训练记录
由康复训练人员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等情况进行记录,要求每周填写一次。
(五)评估与总结
评估与总结,包括中、末期评估与总结两部分。肢体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时间为三个月,在训练一个半月时进行中期评估,计算由初次评估至中期评估提高的分数,小结训练计划执行情况,掌握训练对象目前主要的功能障碍和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调整训练计划。末期评估与总结栏内应填写初次至末期提高的分数,判断训练效果,总结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的意见。由康复训练人员在相应栏目填写“评估与总结”。
(六)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用于检验康复训练的效果,包括康复训练“评估项目”“评分依据”和“效果判定”三项内容。“评估项目”与“训练评估”中的项目及说明一致。“评分依据”是依据训练对象完成康复训练评估项目规定的动作、活动的程度和范围,分为四个等级评估计分。“效果判定”通过对康复对象初次与末期评估分值之差判定训练效果。
二、康复训练档案使用的注意事项
1.使用康复训练档案是康复训练工作规范化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管理人员要了解康复训练档案的内容和使用方法,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要组织统一使用。
2.各地在使用康复训练档案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3.康复训练档案的填写要求及时、客观、准确,并妥善保管。
4.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尚处于试行阶段,各地在使用中要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并反馈至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训 练 登 记
训 练 评 估
训 练 计 划
训 练 记 录
评 估 与 总 结
评 估 标 准
本标准适用于肢体残疾儿童(脑瘫、骨关节疾患、截/缺肢、颅脑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脊柱脊髓伤病、先天畸形、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等)在专业机构内进行康复训练的效果评估,包括评估项目、评分依据和效果判定三项内容。
一、评估项目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评估项目包括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三个领域,共18个项目,说明如下:
二、评分依据
根据肢体残疾儿童完成康复训练评估项目动作、活动的程度和范围,分为4个等级评估计分(可使用辅助器具),说明如下:
三、效果判定
(一)末期训练效果判定方法
通过对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评估项目进行的初次、中期、末期三次整体评估、计分,判定末期训练效果(显效、有效、无效),效果判定具体方法如下:
(二)显效标准判定方法
如需对单领域康复训练效果进行评估判定,在所训练的领域内,分值提高达到该领域总分值的20%,即为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