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之 “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988 年12 月15 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将 “医德” 定义为:“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它是调整医务人员与患者,医务人员之间以及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种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特殊表现。它需要有五个方面的组成。
第一,医学之 “德”。是医学本身所具有的 “德”。医学通过对人体及其环境的认知,让我们知道了生命以及生命与环境的关系,从而帮助我们趋利避害,或主动干预生命过程和变化,提高生命的生存能力和生存质量。
第二,医疗之 “德”。即通过医疗行为帮助人们获得健康的 “德”。这种 “德”,是针对问题而存在的,它与医疗行为本身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医疗存在风险,甚至还会对患者造成损害。所以,这种“德” 需要评价其可靠性、有效性、安全性,规范医疗行为和操作流程,并与其他医疗技术相比较,进行多个维度的观察、评估和验证,从而不断完善并进步。
第三,社会的医学之 “德”。它是指社会的经济、技术、环境、伦理等发展给生命健康带来的收益。为了健康,我们需要关注环境、饮食、饮水安全。我们需要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避免战争这样的混乱给人们的健康带来灾难。我们需要给医学、医生、医院一个良好的环境和相应的支持,等等。这是一种社会责任,这是一种社会进步,这是一种社会文明。(https://www.daowen.com)
第四,“八卦” 之 “德”。即针对一些不能解释、无能为力的健康问题进行一种善意的 “解释” 或 “欺骗” 所带来的收益。这看似很不 “科学”,甚至不靠谱,但人类在很多时候就是靠安慰、靠希望得以延续。一个不着边际的理由也往往能带来 “希望”,总比没有理由要 “好”。由于 “八卦” 脱离常识,并高于常识,所以,它很容易被骗子所利用,因此应用 “八卦” 应坚持两个原则:一是科学原则,不能与科学常识相悖;二是利他原则,若出现有损患者利益,或有利于 “八卦” 者,都属于骗子行为。
第五,医生之 “德”。即医生对于生命的价值。从人性上分析,医生只是 “人”,他们具备为 “人” 的基本人性和一般道德。但是,他们更多地接触了痛苦、疾病和死亡,更多地体会到生命的意义和生命的脆弱,这使他们具备了一些有别于其他社群人员的 “德”。他们有救死扶伤的理想和追求,但他们又需要理性和务实;他们关爱的是生命,但他们又要直面疾病和死亡;他们充满爱心和仁义,但却要时时面对鲜血和痛苦;他们用 “心” 去服务,但他们又不能随意宣泄个人的情绪;他们坚持医学的科学性,但又需要有 “八卦” 的能力和技巧;他们有利己的权利,但又必须利他。医生之 “德” 是前面四项之“德” 的实践和表达,也是医生个人修为的表现。医生之 “德” 需要医学的滋养和社会的支持和约束。
综上所述,“医德” 是医学之德、医疗之德、社会之德和八卦之德通过医生的修为和专业能力而表现的对生命的爱护。要实现 “医德” 需要各界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