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陈云良教授提出“公开是最好的防疫”。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为我国公共卫生法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充分感知到现代社会风险性的基础上,明确了国家必须要担负起对国民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公共卫生领域,为了国民健康、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一方面应当提高应对各种复杂多变风险的能力,实现高效的风险信息沟通,尊重科学,保障公众的有效参与和专家权利的行使,构建风险规制的体系化;另一方面,从疫情信息沟通的主体到对象,以及对内容和时机的把控都应通过完整系统的规范予以明确,使之具有实践操作性。
[2]参见新华社:“应对疫情‘大考’习近平提出五大改革任务”,载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xxjxs/2020-02/15/c_1125578406.htm,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6月8日。
[3]2011年,根据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
[4]2013年,再次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修正。
[5]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武汉市卫健委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载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wuhan.gov.cn/xwzx_28/gsgg/202004/t20200430_1199576.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6月8日。
[6]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情况通报”,载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wuhan.gov.cn/xwzx_28/gsgg/202004/t20200430_1199589.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6月8日。
[7]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问答”,载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wuhan.gov.cn/xwzx_28/gsgg/202004/t20200430_1199594.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6月8日。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条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第19条规定了突发事件应急报告的具体情形。
[9]孟庆普:“传染病信息就这样网络直报”,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chinacdc.cn/zxdt/201203/t20120316_58667.htm,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6月8日。
[10]《传染病防治法》第35条。
[11]具体现行法律规定参见《传染病防治法》第19条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章“监测与预警”的规定。
[12]赵宏:“‘未经授权不得披露’背后的信息公开制度与问题”,载澎湃新闻网,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5700131,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6月8日;沈岿:“传染病防控信息发布的法律检讨”,载中国宪治网,http://www.calaw.cn/article/default.asp?id=13613,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6月8日。
[13]金自宁:“风险规制中的信息沟通及其制度建构”,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
[14]金自宁:“风险规制中的信息沟通及其制度建构”,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
[15]胡明:“疫情信息公开的法治反思”,载《政治与法律》2020年第4期。(https://www.daowen.com)
[16]赵鹏:“奉献社会的自由与安全”,载沈岿主编:《风险规制与行政法新发展》,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6~17页。
[17][德]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行政法》(第一卷),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39页。
[18]王旭:“论国家在宪法上的风险预防义务”,载《法商研究》2019年第5期,第112页。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2]《传染病防治法》第3条。
[23][英]小罗杰.皮尔克:《诚实代理人:科学在政策与政治中的意义》,李正风、缪航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4]王岳:“论我国传染病疫情防控法律原则之完善”,载《法律适用》2020年第5期。
[25]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communication/index.html,载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官网,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6月9日。
[26]戚建刚:“风险规制过程合法性之证成——以公众和专家的风险知识运用为视角”,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5期,第59页。
[27]王锡锌:“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开的障碍及克服”,载《法学》2020年第3期。
[28]刘超:“风险交流视阈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之省思”,载《法学评论》2020年第2期。
[29]沈岿:“风险交流的软法构建”,载《清华法学》2015年第6期。
[30]关保英:“疫情应对中行政执法整合问题研究”,载《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20年第2期。
[31]黄新华:“风险规制研究:构建社会风险治理的知识体系”,载《行政论坛》2016年第2期,第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