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及建设内涵

4.3.2 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及建设内涵

“美丽乡村”旨在建设生态宜居与可持续发展的乡村环境,我国乡村建设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目标,在“美丽乡村”建设号召提出以前,主要是以发展生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立生态状况良好的乡村环境为主;“美丽乡村”建设提出后,乡村建设的目标更为全面和人性化,以实现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乡村建设为主要目标,达到乡村建设中内在美与外在美的高度统一,强调在建设具有丰富生态资源、良好居住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历史人文、人与自然和谐相契,完善当地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文”的美丽新农村。“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这是中国美丽乡村的总目标。

从我国乡村建设逐步倾向于协调生产发展与资源节约之间的关系,在发展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保证乡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向全面、高效、和谐、可持续的综合多元化方向发展。借鉴新农村建设经验,如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东村、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蓝溪村、江阴市顾山镇红豆村、太仓市浮桥镇协心村等。随着这些成功范例的建设,总结了农业景观规划的经验,即尊重乡村所特有的文化和生产生活痕迹,保持原生的景观风貌,为乡村自身发展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