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2026年01月15日
八、进口应税消费品的
会计处理
进口应税消费品时,进口单位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应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中。按进口成本连同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材料采购”等账户;由于进口货物在海关交税、提货联系在一起,即交税后方能提货。为了简化核算,关税、消费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直接贷记“银行存款”账户。若特殊情况下,先提货后交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账户。
【例3-24】某企业从国外购进化妆品一批,CIF价为US$40 000。关税税率假定为20%,增值税税率为13%;假定当日汇率为US$100=620。
组成计税价格=(40 000+40 000×20%)÷(1-30%)×6.2=425 143(元)
应纳关税=40 000×6.2×20%=49 600(元)
应纳消费税=425 143×30%=127 543(元)
应纳增值税=425 143×13%=55 268(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
425 1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5 268
贷:应付账款——××供货商(https://www.daowen.com)
248 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49 600
——应交消费税
127 543
银行存款
55 268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49 600
——应交消费税
127 543
贷:银行存款
177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