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在中国一个偏僻、贫穷的小山村安徽小岗村,18个衣衫褴褛、饱经沧桑的农民,在一间破旧的小屋,借助一盏昏暗的煤油灯,在一张契约上神情慌张地按下了血红的手印。他们发誓,宁愿坐牢杀头,也要分田到户搞包干。这份后来存于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的大包干契约,不仅被认为是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枪”,甚至被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
有趣的是,包产到户并不是什么惊人的发明,事实上可以说是古已有之,是典型的中国特色。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在皇权专制社会里,与西方庄园制不同,中国实行小农业与小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正常情况下,农民大多是以家庭为单位,以耕种自家一亩三分地为主,只有在极端情况——往往是王朝末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才会使绝大多数农民丧失土地,成为土地所有者的雇工,即便如此,也大多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于是一个问题便油然而生,为什么这样一个甚至可以说是落后的生产方式,会被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
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农村,缘于它处于行政管理最边缘,也是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末梢。可以联想的是,中国的革命也是从农村开始的。这给我们的启示是:颠覆一种体制往往也是从原有体制最薄弱的环节开始的,因此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看似偶然其实有其必然性。
人们之所以敢于采用这种有违于当时主流的做法,完全是因为按公社化的集体农业生产没了活路,而作为朴素的农民,他们所能想到的是延续几千年的家庭化生产。因此可以说中国的农村改革开放完全是被逼出来的,是置之死地而后生。
在中国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短短几年时间里,长期困扰人们的吃饭问题竟然基本解决了,这对人们的思想所产生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https://www.daowen.com)
首先它冲击了人们信奉的公有制越纯越好的理念。长期被视为罪恶的私有制——尽管人们始终拐弯抹角不提私有制这个已经妖魔化的词,竟有如此神奇的作用。对私有制的重新认识形成了一波又一波浪涛,冲击着人们仍显干涸的思想,一直到今天它仍然冲击着人们对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
这种带有私有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私营性质的事物存活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中,这就为这种体制埋下了裂痕。在计划体制里的大海里,原先只有公有制的这种鱼,因此体系本身是稳定的,现在放进了一种完全不同的鲶鱼,从此这个计划体制就不得安生了,一场巨变由此拉开了序幕。
家庭联产承包制不仅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还使得农民有了自主决定生产什么的权利,这就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农民因此有了更多的收入和剩余农产品,包括粮食以及其他农产品。剩余农产品无法通过计划体制销售,于是一些农民开始通过集市等方式进行交易。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在与之差不多同时或稍晚些的城市个体户的兴起,似乎也与此有关。早期的个体户的兴起大多走的是早期华人在世界创业相同的道路,即从“三把刀”——剃头刀、剪刀和菜刀开始,再有就是从事简单的贸易也就是倒买倒卖。除了少数靠纯手工艺起家,不论是开餐馆还是卖水果蔬菜等,都离不开农村剩余产品,因为在那个时代,所有的商品都纳入计划体制的,没有农村剩余产品,个体户是不可能获得这些材料的。因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城市个体户的兴起的一个重要条件。
不仅如此,由于剩余产品的销售,在计划体制外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市场,尽管这个市场很小,却是一个完全新的、真正的市场,正是这个不起眼的市场最终汇聚成汪洋大海,推动了中国经济彻底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带来了一个影响深远但似乎不被人们所关注的事,这就是它使数亿农民开始摆脱了土地和体制的双重束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民”。自由流动的人口为中国城市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创造出了气势磅礴的中国外向型经济奇迹。从近期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释放出来的大批“自由民”很多成为乡镇企业的工人,推动了乡镇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