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理整顿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治理整顿

到1988年,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十年,这是中国经历飞速发展的十年,中国的经济体制已初步摆脱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樊篱,开始走上了市场经济的轨道。新的经济体——民营经济也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这一切都表明中国现代化在经历了百年摸索之后终于重新走上正确的方向。

然而,早期的发展必然表现出那个时代所具有的局限性,不仅是经验的缺失,也有传统计划体制及其相应的意识的干扰。对商人而言,更有其源于自身局限性所产生的各种弊端,凡此种种都说明了经济发展如不做必要调整将难以为继。

这种难以为继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1988年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1984年后,我国经济的发展就一直处于过热状态,投资规模急剧扩大,消费需求不断增长,供需差率由1983年的4.7%扩大到1987年的13.6%。为了供应不断膨胀的投资与消费需求,货币连年超额发行,1987年底我国的货币流通量已达1454亿元,比1983年增加174%,由此导致了物价水平逐年攀升,1987年全国商品零售物价水平比上年上升了7.3%。[1]

二是经济秩序紊乱,特别在流通领域,混乱现象非常严重。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生产领域,包括农业生产采取低成本策略,人为压低包括工资在内的生产资料价格,使得产品以接近成本价进入流通领域,国家主要是在商业领域回收社会财富,因此商业领域成为各类资本追逐的领域。1980年代,流通领域出现了严重混乱局面,“双轨制”第一次开启了国有资本大规模流向私人领域的先河。

“双轨制”1984年开始实行,其最初出发点是满足各类所有制企业能在计划体制外获得所需的生产资料,而计划体制内企业仍享受计划价格,同时也为国有企业在完成计划之后,剩余产品能按市场价格销售,从而提升企业赢利水平。生产资料价格分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而市场价格远远比计划价格要高。据估计,当时“双轨制”下每年的价差、利差和汇差总额达2000—3500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达20%—30%。这种政策的实行加上当时我国计划体制官员对经济的强大控制力,使得官商越来越多。国有社会财富第一次以系统的方式大量流入以官员及其利益攸关者的手中。

官商的大量出现不仅导致社会财富的转移,更扰乱了经济秩序。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千方百计地通过市场出售产品,使得大量计划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得不到所需的生产资料而停产,更多的非体制内企业尽管有了获取生产资料的渠道,但由于无数环节的层层加价,使这些企业也不堪重负。

几乎一夜之间神州大地凭空冒出无数大大小小的流通企业,这些企业中最有能量的是各类实权部门派生出来的名目繁多的“开发公司”的机关实体,整个社会形成了“工农兵学商,一起来经商”的局面。流通领域的巨额利润也使得刚刚上路的民营、乡镇企业加入倒买倒卖的行列,甚至成为行贿受贿的重要力量。这些流通企业非但没有疏通流通环节,反而阻塞了正常的流通,导致了经济秩序的混乱。也为社会动荡埋下了隐患。(https://www.daowen.com)

价格改革的失败导致了经济混乱加剧,直接催生了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更早前,中央早就酝酿进行价格改革。长期的计划经济所形成的价格完全不能反映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也不能反映供求关系,这样的价格体系是无法成为企业经营信号的,相反由于错误的引导导致了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如大量供大于求的产品仍然获得大量投资,可以说价格改革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的关键。

价格改革的必要性毋庸置疑,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经验不足,如时间点选的不对,当时正处于经济过热和通胀时期,价格改革加剧了通胀,再有就是在方式上也欠妥,如媒体连篇累牍地强调“价格闯关”“长痛不如短痛”等加剧了价格上涨预期。价格改革引发了新中国成立以后最大的抢购风潮,天南地北的老百姓争先恐后地将银行存款取出,发疯地抢购各种生活用品,抢购风潮使得价格像断了线的风筝直线上升。面对价格上涨的强大压力,中央不得不实际停止了价格改革,价格改革以失败收场。

价格改革直接加剧了通货膨胀。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1987年增长27.8%,零售物价指数比1987年平均上涨18.5%,社会供需差率由1987年的13.6%扩大到16.2%。价格改革闯关失败之后,中国经济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2]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了全面的治理整顿政策。

1988年9月26日,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政治局提出的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治理整顿的主要措施是:压缩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特别要坚决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稳定金融,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等。在具体实施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控制物价过快上涨,基本上是采取行政手段,限制物价,统一定价;二是调整银行储蓄率,加大提息幅度,如八年期利率达17.64%,实属罕见。这些措施大大增加了银行货币回笼,1989年前九个月的储蓄存款净增1000亿元,为1988年同期的两倍。三是压缩集团购买力,对一些重要商品如小汽车、彩电等实施专控。四是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等。

此外,还有一些措施对整顿经济秩序起到重要作用,包括治理整顿各类公司和清理三角债。据统计,1988年全国共有各类公司29万多户,加上分支机构约47万,其中打着各种官办招牌插足流通领域的不下25万户,这些公司官商不分,利用手中权力倒买倒卖,严重严重影响流通领域的健康发展。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严厉要求公司与机关脱钩,大量公司被清理和查处,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查处了康华等5家在社会上影响面广的公司。

“三角债”是当时经济领域出现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1989年全国拖欠总额达1000亿元以上,并继续保持上升态势,到1990年7月,已累计达3000亿元。“三角债”现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运行,也损害了社会信誉。1990年3月,国务院成立了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在朱镕基领导下,这项工作卓有成效,到1992年,总计清理固定资产项目4283个,收到注入1元资金清理3.5元的成效。

三年的治理整顿对当时混乱的中国经济而言无疑是必要的。经过治理整顿,中国经济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主要体现在:一是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膨胀局面明显改观,严重的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治理整顿三年,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平均供需差率由1985-1988年的11.8%缩小到8%左右,商品零售物价指数由1988年的118.5%逐步降至1991年的102.9%。二是流通领域的混乱局面得到治理,绝大多数党政机关所办的各类公司得到清理,初步扭转了经济领域的混乱局面,也为根治社会腐败创造了条件。三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取得一定成效,一些瓶颈行业如能源、原材料、交通等的结构得到改善,这为下一步大发展提供了基础。但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治理整顿的三年,我国的改革开放速度下降了,十三大在理论上取得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没能继续下去,在治理整顿中不可避免的各种行政手段虽然发挥重要作用,但也导致计划体制某种程度的复归。三年的治理也使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下降,三年平均增长仅6%,这与我国庞大的总人口增长是不相应的,就业率的下降必将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在治理整顿期间,国内企业承受巨大压力,刚刚兴起的民营企业受到重大冲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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