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因培的生平事迹
李因培,字其材,号鹤峰,生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云南晋宁锦川里(今上蒜镇下石美村)人。李因培幼时,即由其父口授四书五经、《左传》、《国语》及《庄子》等,九岁时,李因培就和母亲迁到昆明。十一岁参加“童子试”。乾隆三年(1738年)参加乡试,中举人,因家贫无力上京应试。七年后,得友人资助,入京考中进士,授翰林学士,又三年后被提任侍讲学士,其后出任山东学政。乾隆十八年(1753年)三月担任刑部侍郎,六月兼任顺天府尹。
李因培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调任江苏学政,与文学家袁枚(字子才)友善,常诗酒聚会,游山玩水。时袁枚建“随园”于金陵(今南京),曾广征楹联,均未如意,遂择《兰亭集序》中“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一句为上联,征求下联,李因培便取鲁昭公十二年,楚王夸左史倚相的话应对,即“其人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袁枚大加赞许,称为“绝对”,立即刻木挂于园中。晋宁人引以为荣,亦曾将此联刻悬于晋宁象山书院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皇帝南巡江苏,看到李因培署理学政,成绩昭著,曾赐诗称赞。其后曾调任浙江学政。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六月,调任礼部侍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出任湖北巡抚,又先后任湖南巡抚和福建巡抚。乾隆三十二年(1766年),李因培因有指令属员代为武陵县弥补案之嫌,赐自尽,享年仅五十一岁。(https://www.daowen.com)
李因培为人非常严肃刚正,平时不言笑,端坐在家里,眼睛炯炯发光,所谓“精英四射”。他做官清白,不接受任何人情与请托,但是对于贫苦的人十分关怀照顾,对于有冤屈的人,又极力为人家伸冤或公正处理,所以人民群众都很敬仰他。
李因培的家人或后代,无论男女,都具有极高的操守与文化。他的父亲李治民,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科举人,官至知县。他的儿子李翊、李翃都是进士。李翃的儿子李浩、李文沅,一个是进士,一个是举人。李因培的女儿李含章诗文皆精,“幼随父任,通经史,善诗文,有班谢家风”[1]。其所作收入《蘩香草集》,优秀诗作先后被选入袁枚《随园诗话》,袁文揆、袁文典《滇南诗略》,方树梅《晋宁诗文征》,以及《织云楼诗合刻》等。李含章不仅能诗,也能写字绘画,都是李因培所传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