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非法居住移民群体
非法入境劳工、无国籍人、非法入境外国人、非法正常迁入者等非法居住的移民群体应当包含在健康权的特殊权利主体范畴中。基于这些非法居住的移民群体与居住国的关系存在非法的或者未经承认的国家与子民的关系,他们所受的健康权保护范围往往受到居住国相关法律和法规的限制。[50]这一群体健康权的保障正引起国际社会和国内立法的普遍关注与聚焦。总之,现代社会的一个趋势是各国普遍倾向于对非法居住的移民仅仅提供紧急医疗服务,借此限制其获得公共健康服务,力图将其排除在公共健康服务以外。(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