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儿童

(三)儿童

通过分析相关世界宣言提供的数据可以发现,儿童健康问题现状有待进一步改善,这要求国家充分重视儿童的健康权。儿童健康权得以确认的规范依据是《儿童权利公约》,其中第2款对适当的保健和疾病控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缔约国采取多项适当措施。[42](https://www.daowen.com)

对于儿童健康权的保护主要应该通过法治的方式进行。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除宪法、民法、刑法以及一些单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对儿童健康权有规范之外,《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的儿童立法都对儿童健康权进行了保障。然而这些法律还不够完善,对于儿童健康权的保护尤其缺乏针对性。参考我国台湾地区的有益经验,下一步我们要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烟害防治法》《优生保健法》《儿童福利法》《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要以法律的方式来为儿童健康权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法规范保障。